觀點網訊:6月20日,香港特區政府在憲報刊登《簡樸房條例草案》,旨在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確保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環境,全面處理劣質“?房”問題。
該條例將于7月9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要求分間單位須符合內部樓面面積、樓底凈高度、消防安全等最低標準,并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未認證出租將負刑事責任,租客不涉及法律責任。
特區政府設立12個月登記制度及36個月寬限期,供現存單位改造和申請認證。未登記、寬限期屆滿或新單位均需認證才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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