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門法院玉門鎮法庭聚焦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精準把握審判調解后的“履行黃金期”,通過全流程跟蹤督促,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兌現。
判后督促有溫度電話連線解心結
張某某、李某某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訴至玉門法院,隨著法槌敲響,判決書明確了被告保險公司與張某某的賠償責任。判決生效次日,保險公司的賠償款就如數打進了賬戶,可另一被告張某某卻遲遲沒有動靜。“陳法官,您看能不能幫忙催催張某某......”李某某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撥通了承辦法官的電話。承辦法官聽到當事人的訴求后,翻開“判后督促臺賬”仔細核對,并主動撥通了張某某的電話,電話里沒有生硬的訓斥,而是語重心長地從判決依據講到法律后果:“老張,您看這判決書上寫得清楚,您要是不履行,法院這邊就會走執行程序,到時候列入失信名單,坐高鐵、貸款可都受影響......”聲音嚴肅卻不失耐心,還舉了幾個拒不執行被司法拘留的真實案例。電話那頭傳來短暫的沉默,陳法官知道,這些話已經敲進了當事人心里。果然,不到一個小時,原告李某某發來信息:“陳法官,張某某的錢也已經轉過來了,謝謝你們了。”
調解結案不終章連環督促解糾紛
“法官,他說好了沒給,我申請強制執行吧!”原告的聲音里帶著焦急。原來,原被告雙方因車輛租賃產生糾紛,經過調解,雙方約定 5 月 1 日前被告向原告給付車輛維修費,然而期限已到,費用卻失了約。承辦法官搖搖頭:先別急,調解結案更要給當事人履行緩沖期,我們先試試判后督促。”隨后,他便撥通了被告的電話,詳細了解了被告未能按時履行的原因,并針對實際情況進行了耐心的釋法說理,強調了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以及不履行可能帶來的法律后果。同時,陳法官還從雙方的長遠關系出發,勸導被告珍惜彼此的信任,積極履行調解協議。經過一番溝通,被告終于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表示會立即籌集資金,盡快履行調解協議。陳法官趁熱打鐵,與被告約定了具體的履行時間和方式,并告知原告將密切關注履行進展,確保原告的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兩天后,被告拎著信封走進法庭,當著法官的面,他從信封中取出現金,親手交到了原告手中。原告數著款項感激地說:“要不是您一次次幫我們溝通,說不定還得去申請強制執行......您看這錢實實在在到手里了,心里的石頭總算是落地了!”
督促履行是推動矛盾糾紛一次性化解、滿足群眾司法需求的重要舉措。今年以來,玉門鎮法庭累計督促履行金額達60余萬元,成功將生效法律文書上的“紙面權益”轉化為老百姓實實在在揣進兜里的“真金白銀”,快速高效地保障了人民群眾勝訴權益的兌現,讓當事人真切體會到了司法的力量與溫度。(申麗紅)
來源:玉門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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