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融媒6月19日訊(通訊員:劉澤佳)近年來,岳塘區人民法院堅持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群眾多元解紛需求,積極參與岳塘區綜治中心規范化運行工作,并充分利用派駐區綜治中心人民調解前沿陣地優勢,開展先行調解工作,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非常感謝岳塘區綜治中心幫我們促成了和解,我們公司一定會按照調解書上承諾的時間把租賃費償還。”在岳塘區綜治中心調解工作室,一起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達成了和解,被告B公司代理人謝某向法院派駐區綜治中心的干警激動地說道。
早在2023年3月,被告B公司與原告A公司就某房地產項目土方工程部分的機械設備租賃進行了約定,同時承諾待合同審批下來簽署正式合同。A公司于2023年4月組織設備進場至2024年9月退場,因B公司審批問題,正式合同一直未能簽訂,但是雙方已經按照口頭約定實際履行并就該房地產項目的機械設備的租賃費用進行了結算,至今仍有130余萬元未支付。A公司多次催要未果,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來到區綜治中心,請求化解矛盾糾紛。
區綜治中心受理案件后,與案件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并詢問是否有接受先行調解的意愿。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區綜治中心隨即展開先行調解工作。
6月11日,岳塘法院派駐綜治中心的干警將雙方當事人約至區綜治中心調解室,認真傾聽雙方的訴求。“我們公司不是不付錢,只是前段時間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短時間內沒辦法支付,希望給予適當緩沖時間,也能維護長期合作關系。”B公司代理人謝某對法院派駐干警道出心聲。派駐干警隨即詢問A公司意見,并建議A公司綜合考慮B公司的實際還款能力。經過派駐干警耐心調解,A公司逐漸理解B公司難處,B公司也承諾將積極籌錢還款,隨后派駐干警組織雙方進一步明確了還款方式、還款時間等事項。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分期還款調解筆錄,并由岳塘法院出具調解書,這起糾紛得以化解。
自岳塘區綜治中心運行以來,岳塘法院全力支持區綜治中心運行工作,進一步凝聚糾紛預防化解合力,積極化解群眾矛盾糾紛。接下來,岳塘法院將攜手各職能部門把“定分”做實、把“止爭”做深,聚焦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深入踐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全面提升矛盾糾紛化解的法治化水平。
作者:劉澤佳
責編:于楊
來源:岳塘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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