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歲的離休干部被認定為惡勢力團伙首要分子獲刑5年,以離休干部的身份在耄耋之年還能受到法律的嚴懲,人們也算是大大地開了眼界,在感嘆他們能有效提高平均壽命的同時,也為不管是誰,只要違了法就必須受到法律追究而點贊,生動體現了沒有鐵帽子王,更無免死金牌。
這位叫鄭蔚的離休干部是廣東陸豐南塘鎮柴頭村人,據其兒子鄭某軍介紹,此人在1949年入伍,參加過解放戰爭,先后在陸豐縣公安局、英德茶場和韶關監獄等單位工作,于1991年離休。享受了離休待遇,安安生生的享受晚年生活,大約也是無比的幸福,可鄭蔚偏偏因回村盡孝而惹下麻煩。
據悉鄭蔚在外工作了五十多年,很少回村,直到2004年因母親病重,71歲的鄭蔚回到柴頭村侍奉母親,第二年母親病逝后便離開了村里,前后總共在村里住了一年多。鄭蔚在侍奉母親的一年多時間內,似乎并不太“安分”,除了盡孝之外,大約也充分利用了休閑時光參與了村里一些不該參與的事。
據一份判決書認定,鄭蔚參與了三起違法犯罪活動,其中一起稱其在2004年組織柴頭村“12代表”以村民亂占土地建房為借口,采用威脅、脅迫等方法,向20余戶村民強行索要占地補償款,獲款共計人民幣98500元。另兩起是“12代表”中的幾人雇請挖土機強挖村民豬舍和牛棚,并造成了3785元的經濟損失,以及在同一天鄭蔚朝與“12代表”中的幾人發生矛盾的村民噴催淚劑。
到底什么是“12代表”,為什么會有“12代表”,當地村民認為是鄭蔚提議成立的,鄭蔚本人認為該說法不準確并進行了解釋,稱當年村里重建自來水工程,負責村務的村干部已外出打工,村里處于沒有村干部管理的狀態,便有村民提議推舉村民代表管理村務,同時也對所指控的犯罪行為進行了辯解。
“12代表”大約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產生的,產生后在村里干了一些諸如建立村規民約、清理亂搭亂建之類的事,也牽涉到收取費用的問題。這么做到底與程序是否相符,是否得到認可或許特別特別重要,不過“12代表”的數量還是顯得多了點。
當年“12代表”的事還是在多年后“翻了船”,2021年5月,曾經的“12代表”之一鄭某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另有代表中的四人被認定為同案犯陸續被判刑,原因均是“12代表”向村民收取占地補償款,并認定“鄭某起組織指揮作用,是首要分子”。此前多人落網均與鄭蔚無關,但為何在鄭蔚的判決中卻被認定為惡勢力首要分子,如此矛盾的問題,其子鄭某軍給出了“蒼白無力”的所謂解釋。
鄭某軍稱主要是他父親利用離休干部的身份持續反映村民被抓的問題,“這幾年,陸續向有關部門寫了幾十份材料”,正是這樣的行為引火上了身。2024年躺在病榻上的鄭蔚被作為惡勢力團伙的主犯一審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鄭蔚不服提起上訴,到底二審會如何認定,人們也睜大眼睛看著這位95歲高齡的“惡勢力首要分子”到底是怎樣的命運,只是希望千萬別出現另一個“馬樹山”,不論是誰,不論功勞有多高,違了法就要受到懲處,既彰顯了法律的尊嚴,更是對歷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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