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伊朗與以色列陷入沖突的時候,特朗普派遣美國戰機襲擊了伊朗的三個核設施——福爾多、納坦茲和伊斯法罕。此舉引發了軒然大波,批評人士對此次襲擊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因為襲擊并未獲得國會批準。此次襲擊引發了兩黨共同提出的《戰爭權力決議案》,旨在禁止美國政府在未經國會批準的情況下將美國卷入戰爭。
而最新民調顯示,特朗普的支持率也在不斷下降。益普索/路透社于6月21日至23日對1139名登記選民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特朗普的凈支持率為-16個百分點,其中41%支持,57%反對。而《經濟學人》/YouGov發布的一項新民意調查顯示,特朗普在千禧一代(即1981年至1996年出生的人)中的支持率為36%,從5月30日的48%支持率以來一路下滑。
民主黨眾議員艾爾·格林因此對特朗普提出彈劾:“特朗普總統在未經國會憲法授權同意或未向國會發出適當通知的情況下,對伊朗發動了非法且違憲的戰爭,直接違反了憲法的戰爭權力條款。特朗普總統無視三權分立,現在又篡奪國會的宣戰權。”
民主黨進步派眾議員亞歷山大·奧卡西奧-科爾特斯(AOC)在社交媒體上寫道:“總統未經授權轟炸伊朗的災難性決定嚴重違反了憲法和國會的戰爭權力,他沖動地冒險發動了一場可能讓我們世世代代受困的戰爭,這絕對、明確地構成了彈劾的理由。”另一名來自伊利諾伊州的民主黨眾議員肖恩·卡斯滕則表態:“這與伊朗核計劃的優劣無關,任何總統都無權在未經國會批準的情況下轟炸另一個未對美國構成迫在眉睫威脅的國家,這無疑是一項可彈劾的罪行。”
提出彈劾動議的民主黨眾議員艾爾·格林
但最終,在6月24日,這項彈劾以344票贊成、79票反對的結果被擱置,其中128名民主黨人與共和黨人一同投了贊成票。而且眾議院民主黨領袖杰弗里斯也投了贊成擱置的票,此前他表示:“特朗普未能尋求國會授權使用軍事力量,并且必須在機密情況下立即向國會進行全面匯報。”但他并沒有提及彈劾特朗普。
賓夕法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約翰·費特曼認為,特朗普已經兩次被彈劾了,現在他仍然是我們的總統。彈劾不會有任何結果,我認為這也沒什么幫助。我覺得,如果到處亂用這個詞,實際上反而會降低彈劾的嚴重性。
這說明在民主黨內部對于彈劾特朗普是存在爭議的,進步派民主黨人主張對抗和彈劾特朗普,而傳統建制派們則認為如果彈劾沒有結果沒有意義,那還不如不發動彈劾,以避免把彈劾的嚴肅性和嚴重性光環給消解了。
但關鍵在于特朗普直接轟炸伊朗其實是侵犯了國會的宣戰權,雖然歷來美國總統都基本上忽視了這一點,美國國會更是自二戰后就再也沒有宣戰過。而是通過批準發動戰爭來授權,比如美國前總統林登·約翰遜發動的越南戰爭、老布什的海灣戰爭和小布什的伊拉克和阿富汗反恐戰爭。
美國國會1973年生效的《戰爭權力法》,要求美國總統在向國會提交軍事行動報告后48小時內,就必須獲得國會的明確授權,或者在60天內撤軍。但就特朗普幾小時內轟炸伊朗核設施而且沒有駐軍來說,特朗普并沒有違反這項法案。
最關鍵的是,《情報監督法》中允許總統在國家安全名義下,僅向極少數特定國會領袖進行有限的通報。或者說,如果特朗普將軍事行動強行歸類為“反恐行動”,他是可以規避違法的嫌疑的。比如去年的時候,拜登向也門胡塞武裝發動了襲擊,他們給出的解釋是這是一場“防御行動”,而不是《戰爭權力法》所涉及的“敵對行動”。
可以說,只要美國總統愿意解釋,他可以有一千種一萬種方式“鉆空子”,規避《戰爭權力法》里面的規定,國會的宣戰權基本上是名存實亡。當然了,民主黨人完全可以借題發揮,借機抨擊甚至彈劾特朗普,進步派民主黨人就是這么做的。
但建制派民主黨人并不打算采取更激進的手段比如彈劾,他們更希望能夠推動實質性的攻擊,比如在特朗普第一任期的時候,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就推動通過了眾議院針對特朗普的兩次彈劾,而這次彈劾連佩洛西都選擇了擱置彈劾,畢竟在共和黨控制參眾兩院的情況下,推動彈劾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但這是否會讓特朗普更加肆無忌憚有恃無恐,就是需要建制派們考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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