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申東 通訊員 張明星
近年來,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逐步建立“人民調解優先、行政調解補充、司法調解兜底”三方聯調、分層過濾解紛機制。該機制通過示范判決與集中調解相結合的方式,既保障了業主權益,又維護了社區穩定,為化解同類民生糾紛提供了有益借鑒。不久前,興慶區法院就通過這一機制成功妥善化解1000多戶居民停車費糾紛。
圖為調解現場
2019年至2024年間,興慶區某小區業主張某某、李某等數十戶居民長期以包月、包年形式租用地上停車位。2024年初,業主們在查閱物業服務合同時意外發現,物業公司可能存在長期超額收取停車費的情況。合同明確約定小型車輛地上停車位月費為80元,而物業實際按120元標準收取。
"白紙黑字寫著80元,憑什么收我們120元?"業主們的質疑很快演變成集體行動。在先后向社區、街道辦和信訪局投訴未果后,十余名業主一紙訴狀將寧夏某物業公司告上興慶法院,要求退還超額收取的1000-2000元不等的停車費。
興慶法院綜治中心共享法庭受理案件后,面對這一涉及2000余戶居民、潛在群體性事件風險的糾紛,法治指導員迅速介入。經深入調研發現,該小區40%以上居民存在類似情況,若處理不當可能激化矛盾。在組織調解無果后,法庭迅速啟動“示范判決+集中調解”的工作方案,將部分案件導入訴訟程序。訴訟過程中,法庭審理查明,物業公司在2016年前的合同中確實約定停車費為120元,但2016-2022年間的部分合同條款存在表述歧義。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后物業主管部門要求公示收費標準,相關合同已在小區公示欄公示。最終,法庭采納了物業公司關于訴訟時效的抗辯意見,判決退還時效期內多收費用。該判決經銀川中院二審后維持原判。
終審判決后,興慶區綜治中心共享法庭依托興慶區綜治中心立即啟動多元解紛機制,組織物業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和業主代表召開聯席會議。在法官的釋法說理、分析利弊下,耐心與各方溝通協調,最終大多數業主均與物業公司達成一致意見,物業公司分批逐步向業主退還多收取的泊位費,且優先用于折抵物業服務費。至此,這場群體性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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