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在泰國讀大學,身邊的同學就吸毒,還跟我說很正常。那時我意志也不是很堅定,想和他們交朋友,就跟著一起吸。”法庭上,26歲的左某回顧自己的吸毒經歷,本在泰國某知名大學留學的他,卻因毒品徹底改變人生軌跡。
日前,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徐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跨境販賣毒品案,法院當庭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左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毒資予以沒收。
專盯中國留學生
1999年出生的左某,曾在泰國某知名大學留學。留學期間,他在同學推薦下接觸了毒品,逐漸身染毒癮。
因為吸毒,他的精神狀態日益紊亂,出現幻覺、情緒失控等問題,最終未能完成大學學業。回國后,父母給的錢款不足以支撐吸毒開銷,便動了“以販養吸”的念頭。
怎么獲取毒品?左某想到了自己還在泰國時在一個電音節現場認識的陸某,在交流中他確定陸某有毒品渠道。2023年10月,兩人約好一起去泰國販賣毒品。左某負責和客戶聯系、收款,陸某和泰國當地同伙負責發貨。
泰國免簽政策提供的便捷入境條件與電音節的“狂歡”標簽,成了毒品犯罪滋生的溫床。左某也正是在電音節等場合,鎖定中國留學生游客,利用他們獵奇、追求刺激的心理販賣毒品。
從開始的“笑氣”到后來的“K粉”“搖頭丸”,他們的販毒攤子越鋪越大,甚至成了留學圈里小有名氣的毒販。而十余名赴泰旅游的中國籍留學生亦存在“僥幸心理”,在境外求購并吸食毒品,最終在入境后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境外販毒難逃脫
為躲避偵查,左某通過社交軟件聯系客戶,讓其通過境外外賣平臺下單,將毒品藏匿于生活物品內,以“無接觸配送”方式規避現場交易風險,構建了“線上聯絡-線上支付-跑腿閃送交貨”的完整犯罪鏈條。
即便如此,警方仍可通過物流軌跡溯源、資金穿透分析等方式鎖定犯罪行為,對販毒者、運毒者、吸毒者實現全鏈條打擊,追究其違法犯罪的法律責任。
2025年1月,左某從上海市浦東國際機場入境,后被警方在其暫住的徐匯區某酒店內抓獲。
經核查,截至2025年1月被抓獲時,左某伙同陸某及境外人員,通過微信先后向10余名到泰國旅游、參加電音節等活動的中國公民出售3,4-亞甲二氧甲基苯丙胺片劑(MDMA片劑,俗稱“搖頭丸”)、氯胺酮(俗稱“K粉”)、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等毒品共計20次,部分人員入境后因毛發檢測或者尿檢呈陽性被行政處罰。
徐匯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左某明知是毒品,單獨或伙同他人向多人、多次販賣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片劑、氯胺酮、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等毒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在這起跨境涉毒案件中,盡管無實物毒品證據,但全案證據已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據此可以認定左某販賣毒品的涉案事實,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左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退繳涉案毒資,有認罪悔罪表現,依法對其從寬處罰。
最終,徐匯區人民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左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毒資予以沒收。
警惕“毒圈”軟滲透
“當前,全球毒品形勢十分嚴峻,毒品通過‘互聯網+即時物流’形成跨國犯罪鏈條,我國公民在境外面臨的毒品威脅日益凸顯,尤其是缺乏社會閱歷的青年留學生群體已成為毒販重點滲透的目標。”徐匯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四級高級法官戚俊說。
據介紹,在異國“文化沖擊”下,留學生易因“融入社交圈”“好奇新事物”等心理被毒販拉攏。而毒品對身體的危害不可逆轉,長期吸食會導致神經系統損傷、器官功能衰退,伴隨精神恍惚、記憶力下降等問題,直接影響學業與未來。左某在留學期間沾染毒癮,其從留學生到吸毒者再到毒販的墮落軌跡具有警示意義。
戚俊還提醒,要警惕境外電音節場景成為販毒“溫床”。我國境內毒品監管體系嚴密,部分販毒分子與國內購毒者蓄意前往境外,借旅游場景實施犯罪,形成“境內需求外溢-境外販賣毒品-毒害反向傳導”的風險鏈條。特別是類似電音節這種年輕人聚集的娛樂活動,因不良氛圍的影響,成為毒品濫用的高發場景。
“毒品犯罪無國界,司法追責無死角。境外不是毒品犯罪的‘法外之地’。”戚俊說,留學生需增強防范意識,主動遠離境外毒品犯罪的高發場景,切勿因獵奇觸碰毒品,如發現毒品犯罪線索,可通過中國駐外使館舉報;留學生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在境外的生活狀態,共同筑牢禁毒安全網。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海燕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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