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新質生產力建設與高質量發展要求引領下,重大基礎設施工程的規范管理已成為區域發展的核心議題。深汕特別合作區作為體制機制創新的試驗田,其重點項目深東大道工程不僅承載著完善城市功能的期待,更肩負著探索工程建設精細化管理路徑的責任。
近期,該項目中標單位中建港航局面臨雙重管理考驗:一方面,項目管理層因突發狀況出現非正常變動;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正依法依規核查投標環節中關鍵崗位人員的文件簽署真實性與有效性
事件進展:管理規范與程序核查并重
深東大道建設工程是深汕合作區重點基建項目,涵蓋道路、橋梁及綜合管廊等核心設施。公開信息顯示,中建港航局集團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20日中標該項目I標段,中標金額約5.5億元。
6月4日,項目副經理王某因個人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被處以5日行政拘留。該事件導致項目核心管理崗位出現臨時空缺。
另據相關部門知情人士透露,該項目投標文件中項目經理吳某的簽字筆跡存在疑問。目前,合作區建設主管部門已啟動核查程序,重點對簽字文件的合規性進行審查。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若查實提供虛假項目負責人材料,招標方有權宣布中標無效,并可處以中標金額5‰-10‰的罰款。
行業視角:工程監管體系持續完善
事實上,今年以來,中建港航局近期在深汕合作區動作頻頻,其總承包分公司5月剛中標西藏高海拔加固工程,高調宣傳“港航品牌”。但吳某事件并非孤例——2025年2月,中建四局某項目經理因高空作業防護失職被合作區住建局紅色警示2個月,揭示部分央企屬地項目管理混亂的積弊。
深汕合作區正推行履約評價信用體系,要求建設單位上報市場主體履約結果并納入信用管理。若中建港航局查實違規,不僅可能被列入“警示清單”,更將影響后續政府工程投標資格。
法律界人士指出,若簽名造假查實,項目可能面臨廢標風險,中建港航局在廣東省內的投標資格可能受到限制。而因項目經理違法行為導致的工期延誤,亦可能觸發建設方的違約責任追究。截至發稿,項目施工進度未受影響,將持續關注核查結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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