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想,我提任單位辦公室主任之日,卻是煩惱接踵而至之時。
先是親戚烏泱泱一撥撥的來,吃吃喝喝,外加包住宿。而后,朋友聚餐抑或同學聚會,酒足飯飽,個個巍然不動,伺我買單也。如此數月,苦不堪言。原因只有一個——“辦公室主任可以簽單”。
一日,酒過三巡,趁著酒勁掏心窩:“你們把我當糧倉了,我是一分錢也沒拿到單位去報銷,都是自己‘消化’的”。
在城管局當科長的趙旭喝得臉紅得像猴屁股,不滿地說:“你小子拉倒吧,我們局辦公室主任一天到晚簽多少單!就你廉潔?”
大學同學阿炳附和:“對對,跟哥們坦白,你每個月有多少簽單權,我們也好掌握敲你竹杠的度”。
“對對,快點交待!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啊!”剩下那幾位也都放下了酒杯,齊刷刷盯著我。
我無奈的說:“公務以外的,我是真的一分也不能報銷呀!”
次日,朋友同學電話沒一個。我試著撥通阿炳電話,滿嘴哈哈,冷若冰霜。
再一日,我逐一電話告知,說每月有2萬簽單權,晚上請大家一聚。
趙旭見面就給我一拳:“這就對了嘛,跟哥們就得掏心窩子,別假假乎乎的!來,哥哥陪你整幾盅!”。我低頭喝悶酒,酩酊大醉不省人事。阿炳打開我的錢夾欲買單,發現滿錢夾的發票,都是幾個月來請他們花天酒地的,還有一張銀行透支催款單。一桌人頓時石化。
簽單“坦白”之后,再也沒人強行讓我請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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