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據(jù)現(xiàn)代快報,此前備受關注的“河北男孩騎行身亡案”有了新進展,繼4月收到不起訴決定后,7月1日,記者了解到,姜某某將起訴高德地圖。
據(jù)報道,事發(fā)時事故路段工程還未驗收,容城縣交通運輸局也稱此路段未進行移交。姜某某認為,當時他依據(jù)高德地圖導航提示行駛,而該導航未準確提示道路存在騎行活動等特殊情況,導致他對突發(fā)狀況毫無預判,最終釀成悲劇。
他覺得高德地圖在導航服務上存在缺陷,對此次事故負有一定責任,因此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目前,姜某某正在積極準備相關起訴材料,有望近期正式向法院遞交訴狀。
7月1日,現(xiàn)代快報記者就此事聯(lián)系到高德地圖,相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此事,將進行進一步了解。
接受現(xiàn)代快報記者采訪時,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呂金艷表示,高德地圖作為一款導航軟件,其主要功能是為用戶提供路線規(guī)劃和導航服務,有義務準確反映道路情況。若是未能標注道路交付情況,導致用戶未能及時獲知道路信息,那么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騎行男孩被撞倒
此前,2024年8月,河北容城縣一名11歲男童在未交付道路騎行團練,摔倒至對向車道,被司機姜某某駕車碾壓,不幸身亡。事后姜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縣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
同年10月,姜某某的代理律師稱,姜某某已取保候審,道路施工方、保險公司以及姜某某方已經(jīng)與男孩家人簽訂協(xié)議,且姜某某獲對方家人的諒解。
2025年5月,央廣網(wǎng)報道,姜某某的小舅子孫先生介紹,他們已于近期收到了容城縣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上面顯示,最終決定對姜某某不起訴。孫先生介紹,事發(fā)后,他們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如今收到《不起訴決定書》,讓他們終于松了一口氣,因經(jīng)濟負擔重,姜某某本人已外出務工。他們也希望經(jīng)此波折后,家中能盡快恢復平靜。
圖為檢方不起訴決定書
5月23日,姜某某的小舅子孫先生向九派新聞表示:“不起訴的決定拯救了我們家。”他稱,事發(fā)后,姐夫長期憂心忡忡,比較低沉,擔心不好的結果,心情和生活受到影響。拿到《不起訴決定書》的剎那,姐姐和姐夫都激動地哭了,非常開心。
“對于他們夫妻來說算是又共同患難了一次,心情就像一塊沉重的石頭落地了。我姐夫現(xiàn)在的想法就是把生活過好,目前經(jīng)濟壓力大,他拿到?jīng)Q定書后直接外出務工了。”
孫先生表示,收到這樣的結果,必須感謝辦案單位、代理律師,還有媒體及網(wǎng)友的支持。“能夠快速推動這個案件的處理,盡快給我們這樣的結果,真的讓我們覺得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他稱,一家人現(xiàn)在的心愿是能夠早日恢復正常的生活。
來源:九派新聞、現(xiàn)代快報、央廣網(wǎng)等
此前新聞
九派新聞消息,孫紅(化名)看到丈夫姜永亮從容城縣看守所走出來時,哭了出來。事后回憶起來,她認為丈夫比她更堅強,他沒哭,眼睛有點濕潤。
回到家,她給丈夫做了豐盛的晚飯。兩個年幼的孩子尚不清楚發(fā)生了什么,但見到父親也都哭了。他們此前總問媽媽,父親為何那么久不回家。
2024年8月11日,河北容城縣一名11歲男童在未交付道路騎行團練,摔倒至對向車道,被姜永亮駕車碾壓,不幸身亡。事后姜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縣公安局執(zhí)行逮捕。
目前,姜永亮的代理律師稱,姜永亮已取保候審,道路施工方、保險公司以及姜永亮方已經(jīng)與男孩家人簽訂協(xié)議,且姜永亮獲對方家人的諒解。
2024年10月16日,男童家里長輩告訴九派新聞,對于孩子遭遇不幸,他并不想責怪誰。“如果當初不讓他騎車,就沒這事了”。
11歲男孩生前隨隊騎行畫面
【1】司機妻子:丈夫感到內疚
這是一棟兩層樓高的房子,門楣上的掛聯(lián)已破舊損壞,大門中間掛著一根干枯的艾草,但整體看起來嶄新氣派,門窗玻璃干凈。孫紅介紹,由于之前的老房子裂了口子,于是貸款蓋了現(xiàn)在這棟房子。
為方便丈夫出行工作,他們還貸款購買了一輛車,即事故中姜永亮所駕駛的車。“不能老坐別人的車。”孫紅說,由于出村的道路曲折不好走,坐公交車也不方便。
發(fā)生車禍后,孫紅一直未與丈夫取得聯(lián)系,直到他被取保候審,走出容城縣看守所,她才真正感到內心變得踏實,“起碼見到人了。”
孫紅說,結婚十多年,她從未與丈夫分開那么久。以前哪怕分開,到了晚上,丈夫會固定地與她視頻通話。
孫紅形容二人是患難夫妻。她罹患白血病與惡性腫瘤,丈夫沒有拋棄她,陪著她積極治療。丈夫遇到不幸之后,她也會一直給予他幫助與支持。
孫紅記得,2024年8月11日上午5點30分,丈夫姜永亮與同村工友一起從家里出發(fā),去工地上班,行駛至南后臺村時遇到騎行隊伍,突發(fā)車禍。
一段行車記錄儀顯示,早晨6點12分,姜永亮以50碼的速度行駛,同向車道前方有一輛機動車,右側有一名騎行者,鄰側對向車道迎面駛來一個騎行小隊。
突然,騎行隊伍中一名男孩摔倒,胸部以上越過道路中間實線,倒在對向車道上。男孩跌倒瞬間,姜永亮剎車減速,隨后向右靠邊停車,但沒能避免悲劇的發(fā)生。
另一視頻中,男孩父親在小孩身旁跪地痛哭,有騎友情緒激動,拉拽姜永亮,讓其給孩子“跪下”。
孫紅在家中隨后接到了丈夫的電話,她感覺丈夫在電話里嚇壞了。了解情況之后,她戰(zhàn)戰(zhàn)兢兢地告訴丈夫,趕緊撥打急救電話、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的電話,先抓緊救人。
救護車之后到達現(xiàn)場,男孩父親陪著孩子上了救護車,最終男孩不幸離世。
現(xiàn)場視頻截圖
拘留通知書顯示,事發(fā)當天,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將姜永亮刑事拘留。逮捕通知書顯示,8月25日23時,經(jīng)容城縣檢察院批準,容城縣公安局對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姜永亮執(zhí)行逮捕。
在孫紅眼里,姜永亮一直是家中的頂梁柱。他在工地從事水暖和電焊工作,每個月收入在六七千元,工作不算穩(wěn)定,往往是干完一個工地,找下一個工地。
因身體孱弱,孫紅則主要負責照顧兩個年幼的孩子,空閑時,她用向姐姐借來的縫紉機在家縫衣服補貼家用,縫衣服每天能賺幾十塊。家里平時吃的蔬菜大多是由70多歲的父母種地所得,吃不完時會拿到集市上賣。
她仍每天都需吃藥,病情還算穩(wěn)定。她稱姜永亮如今對于開車會有陰影,對身亡的孩子始終感到內疚,“畢竟他也是當父親的人”。丈夫正努力找工作,一家人渴望平穩(wěn)生活。
【2】男童家屬:不讓他騎車,就沒這事了
另一個破碎的家庭,在20多公里遠的高碑店市東馬營鄉(xiāng),這里村民大多從事箱包生意,去世男孩的家人住在這里。
房屋外立面呈灰白色,大門外張貼“光榮之家”“美麗庭院示范戶,精品庭院”等榮譽標牌,院內干凈整潔。
同村村民介紹,孩子的父親是河南人,早年來河北打工,結婚后住在了河北,夫妻二人育有一兒一女,女兒還小,正讀幼兒園。
事發(fā)兩月有余,老人提及孩子便號啕大哭,稱孩子父母都不想活了。孩子遭遇不幸,他們并不想責怪誰,“如果不讓他騎車,就沒這事了”。
其介紹,孩子是兩年前在父母的建議下開始學習騎車,作為長輩當時也支持,“孩子他喜歡,有這么點愛好”。
九派新聞注意到,事發(fā)前,去世男童的父親在社交媒體將頭像設為兒子與自行車的合影,簡介中標注“某某小隊”,分享帶兒子騎行團練的視頻。
有人曾在評論區(qū)指出,“不能帶未滿12歲的孩子在公路騎行”,質疑“速度太快,跟得太近”“不應并行、不應壓中線”。事后,這些辱罵更甚,該賬號已被注銷。
面對撲面而來的指責,老人不愿過多回應:“罵算什么,有我們失去孩子傷心嗎?”大多時候,孩子的父母在附近村莊租房居住,經(jīng)營箱包生意,一家人很少回來,兩位老人則常住于此。
在村民眼中,這家人為人和善,孩子禮貌懂事。對于這場突如其來的意外,大家都十分痛心,事后也不敢多問多說,“就算安慰幾句,又有什么用呢”。
一位村民稱,他曾偶爾看到,男孩身穿騎行裝備,在村內騎車。他察覺,孩子出事之后,兩位老人變得鮮少出門。
他曾多次開車通過出事的道路,去往南拒馬河邊釣魚,那時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暢通無阻,常有人在路上騎行。
圖為涉事道路 圖/九派新聞 楊冰鈺
【3】現(xiàn)場路段:有“禁止駛入”標識
事發(fā)路段位于容城縣城北部約7公里處,緊鄰南拒馬河,北起容城縣與定興縣交界,南接白溝縣與雄縣。
當?shù)囟辔淮迕癖硎荆摰添數(shù)缆愤B接著兩個縣,路面較堤壩下方的路更寬闊筆直,將周邊多個村落連接起來,雖未正式開通,但不影響通行,“去周邊縣城打工走這條路很方便”。
九派新聞2024年10月16日探訪發(fā)現(xiàn),沿途通往事發(fā)路段的多個小路均被土堆或路障封堵,有些小路鋪設瀝青,屬正規(guī)道路,有些則是汽車碾壓多次形成的土道。
這些小路雖已設“封閉路段,禁止入內”的警示標牌,但部分土堆被推平,非機動車仍能通行。
通往事發(fā)道路的小路土堆被推平 圖/九派新聞 楊冰鈺
堤頂路段沿河貫通東西方向,路面上的劃線清楚明晰,中間白色實線分割兩條車道,未設置隔離帶,道路兩側布有白色點狀虛線,疑為非機動車道分割線。部分路口旁的樹上掛著“限速15km/h”的牌子,有的地方則有“解除限速15km/h”標志。
盡管道路設有“禁止一切車輛人員通行”的警示牌,但九派新聞在現(xiàn)場看到,每隔幾分鐘便有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在涉事道路上穿梭。
涉事道路仍有摩托車駛過 圖/九派新聞 黃家樑
一位途徑此處的村民稱,這條道路他走了一年多,事故發(fā)生之前來往的車輛很多,后來出了事,才開始設置路障和警示牌。孫紅也曾發(fā)文稱,丈夫行駛中未看到任何的遮擋和禁行標志,只先后看到限速和解除限速標志。
南拒馬河防洪治理工程(容城段)生態(tài)堤施工招標文件顯示,該項目為期12個月,計劃開工日期為:2021年10月31日,其中,2022年5月30日前生態(tài)堤填筑及道路工程完工,實際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發(fā)出的開工通知為準。該項目中標方為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中標金額為16753.7416萬元。據(jù)紅星新聞報道,當?shù)毓俜讲块T一工作人員曾透露,事發(fā)道路處于未交付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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