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評判《以法之名》的尺度有多大,首先要明確這是一部由“最高檢”在幕后給予專業指導、審核把關的政法劇。
雖然“最高檢”并不是《以法之名》的正式出品方,但卻在其拍攝前中后期提供了大量的業務指導。
在劇作創作初期,“最高檢”的相關部門為《以法之名》提供了大量的真實案例與素材。
同時還在法律與政策解讀等方面提供了許多的專業咨詢,從而幫助編劇大幅提高劇本的專業性與真實性。
作為一部由“最高檢”推動的政法劇,《以法之名》不僅是一部文藝作品,更是其推動法治宣傳教育的一部分。
為了提高故事的真實性與可信度,不僅有檢察院系統為《以法之名》提供辦公樓或模擬法庭等真實場地,更有許多真正的檢察干警作為顧問或充當群演。
可以說《以法之名》之所以能有如此之大的尺度,離不開“最高檢”的全程參與、審核與指導。
當我們看到劇中那些反面形象的檢察官與領導時,絕不是《以法之名》一拍腦門自以為是的想象,而是得到“最高檢”認可與鼓勵后所展現出來的人物形象。
當鄭雅萍以為有了檢委會專職委員孫向群的全力支持,可以在東平市大展拳腳時。
當洪亮以為有了省檢察院檢察長張放的配合與背書,可以揭開喬振興與萬海背后的陰謀時。
作為東平市代理檢察長的李人駿,通過政法委書記蘭景茗,開啟了比謝鴻飛與孫飛更加強而有力的回擊。
即便張文菁提出一連串讓李人駿無法回答的疑點與問題,即便指導組經歷的各種巧合與危險,都詳細寫在各位領導面前的匯報中。
卻依舊無法撼動李人駿、蘭景茗、江旭東這些領導一心要將“萬海案”辦成鐵案的決心。
在這些領導的眼中,張文菁被誣陷為黑社會骨干這件事,不過是“萬海案”中的旁枝末節,只要盡快將她無罪釋放就可以當這件事從未發生過。
在這些領導的眼中,如果一直揪著“萬海案”不放,從而寒了基層的心、影響了大家的斗志,比辦出一起冤假錯案更加重要與急迫。
在這些領導的腦海中,似乎完全忘記了就是因為“萬海案”的時間壓力,才讓張文菁成為了各種錯誤的受害者。
在這些領導的腦海中,那些無法在短時間內確認的疑問與懷疑,都不足以改變他們要讓“萬海案”盡快成為鐵案。
面對足以影響自己仕途的“萬海案”,李人駿可以無視洪亮、張文菁提出的所有疑點,因為在他背后有政法委書記蘭景茗替自己撐腰。
面對足以影響領導對東平市領導辦公看法的“萬海案”,蘭景茗在沒有深入了解“萬海案”詳細內情的情況下決定力挺李人駿,因為在她背后有人大常委副主任江旭東可以替自己背書。
于是便有了一手促成女婿洪亮脫下制服陪女兒離開東平的江旭東,以人常委副主任的身份,通過張放與孫向群強行終止了指導組在東平的調查工作,于是便有了“這群領導集體不要臉”的大尺度場面。
聽著會上江旭東的侃侃而談,看著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質疑江旭東的會議,或許用“殺瘋了”這樣的詞匯,都不足以表達《以法之名》的瘋狂與大膽。
我無法證明這樣的場面、這樣的人設是否真實存在,但在“最高檢”幾乎全程參與的情況下,在“最高栓”很有可能會對劇中涉及檢察職權、程序等重大情節進行審核的情況下,誰又能百分之百否認江旭東、蘭景茗、李人駿這些領導在現實中沒有原型人物呢?
脫離了一線工作的領導們,或許曾經也像洪亮、鄭雅萍這般嫉惡如仇、實事求是,可對于今天的他們來說,或許“萬海案”成為鐵案遠比“萬海案”變成冤案更加重要。
面對如此大尺度的情節,無論對《以法之名》有多少演技或劇情上的否定或批評,都不足以影響《以法之名》的正面影響與意義。
對于普通人來說,我們能從中看到希望;對于如江旭東、蘭景茗等這類領導來說,他們會從中看到自己應該如何面對工作中的“萬海案”。
這是一種警示,更是一種自我救贖。
就像洪亮所在的“十一部”,一個類似于啄木鳥的部門,一直將刀刃指向內部與同志的部門,一個理論上懷疑檢察院系統內所有人的部門。
《以法之名》拍出了最大尺度的政法劇,“最高檢”并不怕展現自己的不足與錯誤,因為只有將壞死的組織從身體上割掉,才能讓身體重新回歸正常與健康。
關于《以法之名》的解讀暫時先寫到這里,更多精彩解讀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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