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指導意見》明確,學生和家長遵循自愿購買原則,允許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或捆綁銷售。非城鎮中小學校原則上不要求統一著裝、購買校服。
校服款式一經選定,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原則上每款校服小學6年,初中、高中3年以內每屆學生不得更換。不得一次性將中學、小學階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購下發。學校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購年級服和班服,不得組織畢業年級采購校服。
7月起
還有這些新規施行
一起來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