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2.1kg的快遞,但“向上取整”后可以變為3kg重量的收費標準嗎?
近日,記者購買8件凈重為2.5kg的樣品,購買相同規格包裝進行打包并自行稱重,總重量為2.7kg左右,此后記者分別通過8家常用快遞公司,以“標快”“普快”的方式郵寄到市內同一地點。這些快遞公司分別為順豐、京東、EMS、中通、韻達、圓通、申通和極兔。
本次測評發現,8家中,有半數快遞企業(京東、申通、圓通、極兔)在續重收費中存在“向上取整”行為。有快遞員稱,即使“2.1公斤也算3公斤的(收費)”,還有快遞公司將重量2.7kg左右的快遞,標注為4kg。
記者用2.7KG樣品實測八大快遞“按重量計費”,發現不少快遞存在“向上取整”問題。
按照現行規定,快遞需要稱重,且計費重量需保留kg小數點后至少1位。也就是說,“向上取整”的做法并不合規。
多家快遞公司客服回應
針對此事,記者聯系了測評中存在續重收費“向上取整”行為的部分快遞公司。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申通客服,對方確認申通施行“向上取整”規則,卻表示規則制定無具體依據,也未參考新版《快遞服務》,并表示若行業整改,申通會做出改善。
極兔快遞客服稱,極兔續重收費標準是“不足整數會取整數進行計重”,有問題會做出改善。
中通客服表示,不足整數按整數是公司現行規定,對報道中涉及的情況不太清楚,會向領導匯報相關問題。
圓通客服則稱,公司按“四舍五入”原則取整,會安排專人回電處理反映的問題。
變相損害消費者權益
快遞續重“向上取整”計費,不是某家快遞公司的創舉,而是快遞行業的潛規則,大多數快遞公司都是如此計費。相比較來說,快遞續重“向上取整”,操作簡單,縮短了稱重計費時間,不僅能夠降低快遞公司的運營成本,而且可以多收點運費。
但是,對于消費者來說,快遞續重這種“五入四不舍”的“向上取整”計費方式,白白多支付了快遞費,顯然不公平。特別是在實際重量3.1公斤與計費重量4公斤相差較大時,當然會引發消費者的不滿情緒。要知道,日常生活中,我們在市場上買普通貨物時,商販們為了方便稱重計費,大多采用“四舍五加”的方法。如果只超過二三兩,商販們一般會忽略不計,讓利于顧客;如果超過六七兩,商販們一般會再加一點商品,湊成整數出售。
從法律角度說,快遞續重“向上取整”計費方式直接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涉嫌價格違法。《價格法》規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營者定價的基本依據是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則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如果快遞公司事先沒有明確告知快遞續重“向上取整”計費標準,還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實際上,快遞續重“向上取整”計費,沒有如實標明快遞件的實際重量,而是標注“向上取整”后的重量,本身就屬于違規操作行為。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在快遞運單上如實標注快件重量。
計費標準需規范
快遞行業中的首重和續重概念,本意是為了簡化計費流程,確保公平交易。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續重計費方式的多樣性及不透明性,卻讓消費者陷入了迷茫。以0.5公斤或1公斤為單位進行續重計費,甚至“向上取整”的做法,不僅讓消費者感到難以接受,更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
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不僅僅體現在商品的質量和服務的質量上,更體現在交易過程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快遞公司作為服務行業的一員,有責任為消費者提供清晰、合理的計費標準。然而,一些快遞公司卻利用消費者對計費規則的不了解,通過模糊續重計費規則、設置不合理的計費門檻等手段,來達到增加收入的目的,這無疑是對消費者權益的嚴重侵犯。
快遞續重計費何時能有一個統一且透明的規范?這不僅關乎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更關乎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一個公平、透明、易于理解的續重計費標準,不僅能夠讓消費者在寄遞前就能對費用有一個清晰的了解,更能夠促進快遞公司之間的公平競爭,推動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來源 | 羊城晚報 版式 | 麥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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