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民王先生
遭遇購車糾紛一事
引發關注
6月26日
《直播銀川》欄目
報道了王先生
幾年前購入的二手車
在今年準備出售時
竟被發現是涉水車
認為自己遭受消費欺詐的他
向記者求助
而調查過程中
賣方身份卻成了謎團
經過記者持續追蹤
如今該事件有了新進展
回顧此前報道,車主王先生認為給他過戶的二手車車行老板賀先生是賣方,只因當時看車和辦手續的地方都是在賀先生的車行。
但賀先生卻堅稱車輛只是代掛在其名下,真正賣方是第三人強先生,這筆購車款支付給強先生了,并未支付給他。
賀先生表示:“車只是在我名下掛過,不能證明車就是我的車”,同時稱因過戶太多會影響車價所以未過戶給強先生。
此外,在記者調查中,強先生確實聲稱車輛是他賣出的,但并不清楚買方是誰。賀先生以及強先生二人都拒絕向記者提供雙方當時的轉賬證明,這筆購車款到底進了誰的口袋也成為了一個謎……
在調查過程中,另一個情況讓事件更加復雜——購車款竟然打入了外地一家名為無錫拓炎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賬戶。這使得車輛賣方究竟是誰,變得撲朔迷離。
不過,隨著調查深入,事情迎來轉機。記者與無錫拓炎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核實得知,該公司僅為代收款。
客服人員透露:“電子憑單里明確了收款賬戶是車行老板賀先生,賀先生代表的是銀川勇輝二手車車商的收款人?!?strong>當記者就此事致電勇輝精品二手車負責人賀先生,提及款項去向時,賀先生直接掛斷電話,后續再無法接通。
對此,記者向北京浩天(銀川)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吳迪咨詢。吳迪律師分析,從現有支付憑證結合購車發票及購車人陳述,證據基本形成閉環,賀先生作為出賣人的可能性較大。
同時,律師強調,即使是個人之間的交易,若個人經營被認定為經營者,同樣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自然人也可作為經營者對外經營,若構成消費欺詐,需承擔相應責任。
截止記者發稿前了解到
下一步車主王先生
將通過司法途徑來進行維權
記者仍會持續關注此事進展
記者:徐芙蓉 楊晨宇
編輯:詹家樂
審核:申亮
監制: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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