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廳6月27日通報五起涉企行政執法領域典型案例。其中冷水江市禾青鎮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在入企開展執法檢查過程中違規向企業攤派罰款任務,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引起了社會關注。
2023年5月,冷水江市禾青鎮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王某、工作人員郭某某到某建筑安裝企業,要求企業幫助完成2000元行政處罰任務,被企業負責人拒絕后隨即對企業進行執法檢查。
王某、郭某某還存在在涉企行政執法檢查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的問題。2024年2月,王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郭某某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竟公然向企業攤派罰款任務,甚至因企業拒絕配合而“針對性”執法,更存在收受禮品禮金等違紀行為。這種將執法權異化為“創收工具”的做法,不僅嚴重背離法治精神,更暴露出某些基層執法部門的權力任性。
根據通報,該鎮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王某等人直接要求企業“幫助完成2000元行政處罰任務”,被拒絕后便對企業“重點關照”。這種赤裸裸的罰款攤派,無異于將行政執法當作“創收指標”,把企業當作“提款機”。執法本應以規范市場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為目的,但在此案中,卻淪為某些部門和人員謀取私利的手段。
更惡劣的是,涉事人員還存在收受禮品禮金的問題,這進一步暴露了權力尋租的腐敗風險。執法者一旦將罰款與個人或部門利益掛鉤,必然導致選擇性執法、過度執法,甚至無中生有地制造“違法”行為。這不僅損害企業合法權益,更破壞營商環境,讓市場主體對法治失去信心。
類似事件并非個案,近年來,多地曾曝出“交警罰款創收”“市監部門下達罰沒指標”等亂象,其背后往往與地方財政壓力、執法考核機制扭曲有關。一些基層執法部門將罰款與績效掛鉤,甚至下達“創收任務”,導致執法人員為完成指標而濫用職權。
此次事件中,涉事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但更應反思的是制度層面的漏洞。如果不對執法權力加以嚴格約束,不切斷罰款與利益的關聯,類似問題難免再次發生。
要杜絕“執法變執罰”的亂象,必須多管齊下:嚴格規范執法行為,禁止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款指標,確保執法公正透明;強化監督問責,對濫用執法權、吃拿卡要的行為“零容忍”;優化財政保障機制,避免基層執法部門因經費不足而“以罰代管”。
執法者的手,應當是用來維護公平正義的,而不是伸向企業的“掠奪之手”。只有真正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才能讓企業在法治陽光下安心經營,讓社會對公平正義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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