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來越多的女性上班時可以隨心穿搭。
但是,這種看似稀松平常的穿衣自由是一場漫長斗爭的結果。
曾經,女性被華麗厚重的服裝束縛。這種刑具般的美麗甚至勒得她們無法正常呼吸,更別提去工作了。而褲裝的發明為女性的解放帶來了一種可能性。穿上緊身褲,她們能夠自由地奔跑、騎自行車,離開家庭去更遠的地方。
然而,直到現在,女性的著裝還面臨著接連不斷的束縛。
在日本,職場女性不得不穿高跟鞋上班;在美國,女明星在秀場穿西裝仍舊是稀少的特例;而在性侵案件的判定中,女性受害者仍會因其著裝而受到質疑。
這場爭取女性穿衣自由的拉鋸戰還在進行中?!盀樽约憾┮隆薄@不僅是一句口號,更與每一位女性的身體、自由與權力息息相關。
下文節選自《穿衣自由?》,篇幅所限內容有所刪減,小標題為編者所擬,經出版社授權推送。
01.
永遠不要穿任何可能妨礙你逃離危險的衣服
我爸給我的唯一時尚建議是:永遠不要穿任何可能妨礙你逃離危險的衣服。
這條建議雖然透著悲觀,但極為現實。從高跟鞋到鉛筆裙,女性時尚的許多標志性元素不僅讓穿著者感到不舒服,甚至可能在關鍵時刻拖慢腳步、危及生命。
女裝所承載的規訓向來多于男裝,即便在今天,仍有人對女性穿著舒適、便于行動的衣物感到不安。女性在權利方面取得的進展與依舊承受的束縛(尤其是在身體自主權和生育自由方面)在時尚中得到了映射。在一個依舊試圖通過穿著來控制女性身體的社會中,舒適自在地穿衣無異于一場小型革命。
但“為自己而穿”的歷程并非一條直線,更不是以全面解放為終點的英雄故事,而是自身需求與社會期待之間的持久拉扯,是自由與融入的對抗。
隨著休閑裝在越來越多的場合中變得可接受,時尚的自我決定運動面臨一個非常現實的二元問題:我們是誰與我們希望被看作的樣子。
我們是為自己而選擇舒適,還是為吸引或打動他人而犧牲舒適?為了看起來“得體”或“好看”,我們愿意在多大程度上限制自己的行動和自由?我們是否想用衣服來重塑或展示自己的身體?我們是否愿意在享受真實自我之名下摒棄一切外在標準?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腳踩5英寸高跟鞋、身穿繃帶裙的女性就一定是自我厭惡,也不代表套著寬松運動服的女性就更接近自我實現。每個人的選擇會隨身份、情境、心情而變化。但有一點始終未變,迎合他人對你外貌的期待,確實能帶來某些好處。
02.
我們穿緊身褲,是因為真的很舒服
最近,從學校行政人員到電視主播,再到一些憤怒的母親,大家都在與一個共同的“敵人”作戰:緊身褲??此苹恼Q,實則反映了長期存在的社會問題:對女性身體的規范化,尤其是對那些在某些方面不符合主流標準的身體的管控。
這種管控從小就有,常以校園著裝規范的形式出現,并且總是帶有明顯的性別雙重標準。
2015年馬薩諸塞州科德角的一所高中禁止女生穿緊身褲和瑜伽褲,除非搭配長款上衣。校長稱,規定的初衷是為了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幫助她們適應未來的職場生活。對此,校內高年級學生會主席西娜·艾奧魯波提亞說:“我們穿緊身褲并不是為了吸引別人的注意,而是因為它真的很舒服?!?/p>
校園著裝規范通常對女性、性少數群體和有色人種進行針對性約束。學校往往會對穿緊身褲或類似服飾的大碼女孩進行身體羞辱,而身材“標準”的學生則較少受到指責。
一位校長聲稱,規定裙子長度是為了“保障女生的安全,防止男生想入非非,并為男性教職工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這種說法將男生和男性教職工塑造成潛在的受害者,而女生則被視為加害者。
這類著裝規范頻繁出現在青春期的關鍵階段,尤其是在初中和高中。在這一時期,女孩對自己身體的認知常常像是把身體當作一顆隨時可能引爆的手榴彈。
緊身褲不僅僅是一件衣服,它觸及我們關于女性身體、自由與權力的所有敏感神經。它既被認為過于休閑,又被視為過于性感,成為一種文化意義上的雙重束縛。
因其舒適性和實用性,緊身褲在某些語境中被賦予男子氣概;而因其緊貼身體、勾勒曲線,又在其他語境中被貼上過于女性化的標簽。
電影《龍紋身的女孩》
2017年美聯航拒絕兩名穿著緊身褲的女孩登機。事后,航空公司回應稱,她們是通過員工家屬特別項目獲得機票的,該項目有更嚴格的著裝規范。
同一航班的另一名女孩為了順利登機,在緊身褲外套了一條連衣裙。乘客香農·沃茨在推特上曝光此事,迅速引發熱議。她在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指出,這一著裝要求并不適用于男性乘客,有個孩子的父親穿著膝上短褲,卻“沒有任何問題”。
02.
穿著燈籠褲,
第一次有了“君臨天下”的感覺
若要追溯緊身褲的歷史淵源,燈籠褲大概是最接近的原型。
在那個年代,女性的服裝直接影響她們的健康:鯨骨緊身胸衣和多層襯裙的束縛限制了正常呼吸,極端情況下甚至會傷及內臟。厚重的襯裙由麥麥稈或馬鬃加固,重達10至12磅,使穿著者行動緩慢。拖地長裙不僅容易沾滿灰塵,對于在工廠工作的女性而言,還可能使她們被機器卡住。時尚趨勢刻意束縛女性,將她們限制在家庭領域。
越是追隨潮流,越顯高貴,因為這表明你無須工作奔波,且有仆人協助穿戴這些繁復的服飾。正如學者珍妮特·默里所言,女性是“父親或丈夫財富的行走的廣告牌”,是可被展示的財產,而非自主的個體。
電影《簡愛》
燈籠褲的出現挑戰了將女性視為附屬品的傳統觀念。及膝裙搭配腳踝收緊的燈籠褲構成了所謂的“革命裙”,成為抗議的象征。
布盧默在《百合花》上寫道,穿“革命裙”的女性“不在乎那些拘謹紳士怎么看”。女性終千可以成為“上帝所創造的自由而健康的人,不再受服裝奴役,也不再被束縛、扭曲或拖累”。
布盧默在報紙上刊登了自己穿著“革命裙”的照片后,收到了數百封來信。許多女性表達了對擺脫傳統服飾的渴望,并請求提供設計模板,以便親手制作這種裙裝?!盁艋\褲主義”隨之興起,并在進步主義浪潮的推動下,逐步發展為一場爭取穿衣自由的一種消費現象。
它的剪裁參考了中東女性的長褲,因此有時被稱作“土耳其長褲”。燈籠褲與及膝裙的搭配意在解放身體,因此被一些婦女參政論者稱作“自由裙”,而它所帶來的自由,也遠不止衣著層面。
非裔詩人、廢奴主義者夏洛特·格里姆克曾身穿燈籠褲爬上櫻桃樹。她在日記中寫道:“我獲得了漂亮的水果,并第一次有了‘君臨天下’的感覺?!?/b>
電影《怦然心動》
這套衣服不僅使女性能夠獨立行動,也具備社交功能。在燈籠褲舞會上,女性穿著它翩翩起舞。它代表一種美國時尚觀念,在法國設計師主導潮流的時代,它為女性提供了從這套自上而下的時尚體系中獲得解放的可能性,一位改革者在《脫離巴黎時尚專制獨立宣言》中如此總結道。
在燈籠褲的巔峰時期,這種服飾獲得了近乎壓倒性的關注,甚至使得第一波女性主義者追求的自由解放顯得黯然失色。
布盧默寫道:“我們都覺得這種服裝分散了人們對更重要事物的注意力,比如女性應享有更好的教育、更廣泛的就業機會、更高的勞動報酬,以及能保障她們權益的選舉權。”社會改革家蘇珊·B.安東尼也表示,當她穿著燈籠褲演講時,“觀眾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我的衣服上,沒人在乎我說了什么”。
最終,就連布盧默這樣的堅定支持者也放棄了燈籠褲,轉而選擇更輕便的改良裙撐,它不再依賴厚重的襯裙來塑造輪廓?!案锩埂毕闰屆桌找蔡寡?,在穿了七年之后,她“‘移情別戀’,回到那些緊繃舊衣的懷抱,成為懷有愛美之心的犧牲品”。
03.
今天我決定奪回權力
今天我選擇穿上褲子
下一波服裝改革圍繞自行車這一新潮流展開。自行車將女性的獨立具體化,使女性獲得了更大的自由和機動性。
在一個仍將“柔弱”與“迷人”畫等號的社會,自行車無疑讓女性變得更強大。安東尼曾說,騎行“為女性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解放”。為方便騎行設計的“理性著裝”是在寬松褲子外套一條短裙。女性騎行者還會穿分體裙,它將傳統裙擺一分為二,變成兩條褲管,以防布料卷入車輪輻條。
這類服飾曾引發巨大爭議,在法國法律禁止女性穿長褲,除非“該女子手握自行車車把或馬的韁繩”;曾有女性因穿分體裙而被捕。
隨著越來越多的女性參與各類體育活動,運動裝成為賦予女性更大自由與身體掌控感的途徑。所謂“新女性”由此誕生,她們是布盧默的繼承者,但比前輩更加獨立、活躍。
褲裝很自然地成為西方服飾的下一個前沿。飛行員阿米利亞·埃爾哈特是早期穿著褲裝的標志性女性之一。她偏愛簡潔實用的衣服,并在20世紀30年代推出個人服裝系列,其中褲裝占據重要位置。與此同時,凱瑟琳·赫本和瑪琳·黛德麗等好萊塢明星在銀幕內外穿起褲裝?!岸稹逼陂g,隨著女性大量進入原本由男性主導的勞動領域,普通女性也開始穿褲裝,褲裝逐漸被大眾接受,并成為日常穿著的一部分。
雖然當今的爭議焦點多集中于緊身褲,但女性穿褲裝在某些場合依舊面臨隱性阻力。英國航空公司的女性乘務員直到2016年才爭取到穿褲子的權利,她們在慶祝中說道:“我們再也不用忍受寒冷了,再也不會在冰冷潮濕的機艙里瑟瑟發抖了。”
在一些福音派社區,女性仍被禁止穿褲子。即便在相對自由的好萊塢,禮裙依然是女性紅毯造型的默認選項,雖然越來越多女性開始穿上褲裝、西裝或連體褲。若一位女性身著西裝出席好萊塢活動,往往帶有聲明意味。
2018年Lady Gaga穿著超大號馬克·雅各布斯西裝出席《ELLE》舉辦的“好萊塢女性”活動,并在臺上表示:“作為從小被教導要服從男性的女性,今天我決定奪回權力。今天我選擇穿上褲子?!?/b>
電影《因為你愛過我》
04.
為什么我們必須在傷害自己雙腳的情況下工作?
高跟鞋是另一個典型例子。
它原本是男性專屬,10世紀波斯士兵穿著它以便將腳穩固在馬鐙中,直到18世紀初才逐漸被編碼為女性化的象征。
如今,高跟鞋奇怪地處于性感與職場需求之間。高跟鞋不舒服,影響步伐,還容易造成肌腱拉傷、腳踝扭傷和背部疼痛等健康間題。
2015年英國演員尼古拉·索普在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擔任臨時接待員。第一天,她穿著褲裝和黑色平底鞋到崗,卻被要求換上連衣裙,就像學生被要求換上更“得體”的衣服才能入校一樣。接著,她又被告知公司有一項針對女性員工的規定,如果她不立刻換上高跟鞋,就會被解雇。
對此,索普發起了一項反對性別歧視的請愿,獲得了超過15.2萬人的支持。案件最終被提交至英國議會。在聽取醫生和女性的證詞后,政府發布報告指出,現行法律已禁止雇主強迫女性員工穿高跟鞋,但執行不力。
然而,政府并未采取進一步行動,索普稱此舉為“逃避責任”。她發起的運動雖然未在法律層面取得勝利,但在社交媒體上引發廣泛關注,促使許多雇主放寬對女性員工的著裝要求。
2019年日本職場女性發起了一場運動,反對要求女性在辦公室穿高跟鞋的普遍規定。
這一規定只是日本嚴格著裝規范的一部分,一些公司甚至禁止從事公共服務的女性佩戴眼鏡,或者強制要求化妝、穿絲襪。
模特兼臨時員工石川優實在推特上寫道:“為什么我們必須在傷害自己雙腳的情況下工作,而男性卻可以穿平底鞋?”
這條推文被數萬人轉發,引發了“# KuToo”(我也痛)運動。該標簽致敬#MeToo,“Ku”來自日語中的“鞋”與“痛”。
電視劇《架空OL日記》
石川隨后向日本厚生勞動省提交請愿書,呼吁通過立法禁止公司提出此類要求。對此,厚生勞動大臣根本匠回應道,穿高跟鞋”是社會普遍接受的職業需要和得體規范”。帶有性別歧視的著裝規范始終以此類邏輯自圓其說。
時尚中的性別歧視不僅令入不適,還消耗女性的時間與精力。更糟糕的是,它常被用作質疑性侵受害者的工具,“你當時穿的什么”仍是受害者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
學術期刊《法律與不平等》引述了1989年的一起性侵綁架案,陪審員宣判被告無罪,理由是受害者的衣著暗示她當時在“招攬他人提供性服務”,甚至稱“她顯然是為了好好享受才穿成那樣”。
衣著與性侵毫無關系,然而,依據女性的穿著來指責她們“自找麻煩”的觀念仍然頑固存在。1999年意大利一法院甚至裁定穿牛仔褲的女性不可能被強奸,理由是牛仔褲太難被他人脫下。
在這種責備受害者的觀念下,改變的責任被推到女性身上,要求她們避免穿著可能“挑釁”男性的衣服。盡管男性也可能成為性侵受害者,但他們的穿著絕對不會被指責。
05.
如果沒人看,你會穿什么衣服?
近年來,舒適感逐漸成為時尚的代名詞。
時尚越來越趨向性別中立,讓人們能夠選擇既符合自我認同,又舒適自在的服飾。盡管燈籠褲和“理性著裝”只是特定年代的短暫潮流,但它們所倡導的舒適理念,始終未曾過時。
在新冠疫情之前,時尚已經朝著提升舒適度和拓寬自我表達的方向發展,而居家生活無疑加速了這一進程。
人們開始重新思考,究竟時尚與美容的哪些方面是“為了自己”,哪些只是為了取悅他入。全妝和令入不適的黑色緊身衣不再被默認為常態,反而更像是低級酷刑。
從燈籠褲到緊身褲,女性通過各種風格嘗試以時尚來表達自己、追求自由。于是我們迎來了一個“真理時刻”:當被問到“如果沒人看,你會穿什么”時,答案不再是那些刺撓、不服帖、脫下后會留下壓痕的衣服。
但“為自己而穿衣”是一個復雜的議題。時尚真的能脫離環境獨立存在嗎,還是它總需回應某種互動?
疫情或許是驗證這一問題的絕佳場景。沒有了陌生人贊許的目光、因項鏈而展開的話題,甚至那種穿著怪異衣物的反時尚宣言也失去了旁觀者的反應,失去社交功能的時尚猶如哲學命題中的“倒在林中的樹”。
當年燈籠褲舞會上的進步女性,某種程度上也是在通過服裝尋找同伴。時尚既是自我表達,也是交流方式。而當這場對話失去了回應者,某些意義也隨之消散。
本文摘編自
《穿衣自由?》
作者: [美]韋羅妮克·海蘭
出版社: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出品方:野spring
出版年: 2025-5
編輯 | 十六、草兒
主編 | 魏冰心
知識 | 思想 鳳 凰 讀 書 文學 | 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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