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禁止攜帶沒有3C標識、被召回范圍的充電寶上飛機。7月2日,南都記者獲悉,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應稱,中國民航今年以來已發生15起旅客充電寶起火冒煙事件。機場將對超過暫存期限和旅客自棄的充電寶一同處置,如統一銷毀或與電池回收企業簽訂協議,報廢處理后進行資源回收,防止被私自處理后回流市場。
不合規充電寶被禁止攜帶乘機。
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發布此項緊急通知有幾方面考慮,中國民航自今年以來已發生15起旅客充電寶起火冒煙的事件,給航空安全和旅客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威脅。此外,充電寶鋰電池一旦受到外部因素干擾,易引發內部短路,導致起火、爆炸,且過程具有起火快、威力大、撲滅難等特點。
該負責人稱,近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抽查的149批次移動電源中發現有6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率占比達43.6%。目前,市場上一些假冒偽劣的充電寶,內部電池的電解液質量差、隔膜性能不佳,容易出現漏液、短路等問題。
對于此次緊急通知為何沒有設置分步管控,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已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充電寶采取撤銷或暫停3C認證等監管措施,而充電寶召回工作需要一定時間過程,在此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一旦進入航空運輸環節,將對航空器、旅客及客艙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而針對公眾關心的如何防止被攔截下來的不合規充電寶流入二手市場等問題,上述負責人稱,機場將設置旅客充電寶自棄、暫存區域以及寄遞服務。機場將對超過暫存期限的充電寶和旅客自棄的充電寶一同作合理處置,如統一銷毀或與相關電池回收企業簽訂協議,報廢處理后進行資源回收。充電寶在暫存、轉移、回收等環節,將做好相應記錄,確保其流向可追溯,防止被私自處理后回流市場。
南都此前報道,6月26日,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南都記者采訪獲悉,成都天府國際機場、深圳寶安國際機場、長沙黃花國際機場明確禁止攜帶羅馬仕、安克召回型號及批次的充電寶。
采寫:南都記者 陳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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