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首次將珠寶玉石交易商全面納入法定反洗錢監管體系。新規要求:單筆或單日現金交易超10萬元需強制客戶實名認證,涉及外國政要客戶須高級管理層審批,2025年8月1日起實施。
從定義來看,貴金屬是指黃金、白銀、鉑金等及其鑄幣、標準條錠、制品、中間產品和精煉后的原材料等;寶石是指鉆石、玉石等天然寶石的各類原材料及首飾、制品實物形態。受到新規約束的從業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從事貴金屬和寶石現貨交易的交易商。此前僅金融機構需履行反洗錢義務,新規填補了珠寶玉石行業監管空白。
客戶現金交易達1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時須(文件第十五條):
- 核實身份:登記姓名、證件號、聯系方式
- 了解交易目的:說明資金用途及資產來源
- 留存記錄:身份資料與交易憑證 保存至少10年
拒不配合核查者,交易商有權終止交易并上報可疑交易。
四類高風險客戶強制強化審查(文件第十九條):
- 來自洗錢高危國家地區
- 涉洗錢犯罪調查人員
- 外國政要及其親屬
- 國際組織高管關聯方
《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的發布,是我國反洗錢監管體系的重要補充。通過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企業內控”三位一體的防控網絡,新規不僅為貴金屬和寶石交易筑牢風險防線,也為金融市場的健康運行提供了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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