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曾經(jīng)的“常熟第一美女”,憑借著自己的姿色“借”到了17億資金,社會各階層的人甚至還搶著把錢借給她。
顧春芳究竟有著怎樣的魔力,居然可以吸金17億?事情敗露后等待顧春芳的又是怎樣的結(jié)局?
2012年3月27日的晚上,這天顧春芳正在出租屋看著電視,突然聽到有人敲門,打開門一看原來是警察。對于這個結(jié)果顧春芳并不意外,畢竟自己身上背負著數(shù)億的債款沒償還,警方會發(fā)現(xiàn)自己很正常。
警方當場就對顧春芳宣告,她被刑事拘留了;顧春芳說要換一件衣服再走,警方隨即就同意了。有個女警陪著顧春芳一起走進了臥室換衣服,換完衣服后顧春芳趁著女警不注意,拿起放在衣柜里的一把剪刀,快速跑進了廁所內(nèi)。
進入廁所內(nèi)顧春芳用剪刀朝著自己的脖子猛戳了一下,當顧春芳打算戳第二下時,女警已經(jīng)沖過來開始搶她手中的剪刀。外邊的民警聽到動靜后,也趕忙沖過來查看情況,看到顧春芳頸部出現(xiàn)后便把她送到醫(yī)院進行救治。
在醫(yī)院治療一個多月后,顧春芳最后被警方逮捕,對于自己的犯罪行為顧春芳表示認罪伏法,她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對她的制裁。
那么顧春芳的17億資金到底是怎么“借”來的,她又從哪些渠道認識這么多,心甘情愿給她送錢的人?這些人都是傻子嗎?
1972年顧春芳出生在江蘇常熟,她的父親是當?shù)啬炽y行的領(lǐng)導,母親是生產(chǎn)大隊的婦女主任;顧春芳從小就不愁吃喝,各種裙子父母也不會少了她的,在父母的溺愛中顧春芳性格變得任性。
別的孩子都在發(fā)愁沒學費,想上學該怎么辦的時候,顧春芳卻早早厭倦了學習,初中畢業(yè)后他就不打算再上學了,在家里人的安排下顧春芳被安排到當?shù)啬充撹F廠做打字員。
打字員的工作過于枯燥無聊,還沒做幾年她就又被安排到,當?shù)匾患夜╀N社擔任化妝品柜臺的營業(yè)員;因為經(jīng)常接觸化妝品,顧春芳也漸漸學會了怎么打扮自己。
家境優(yōu)渥的她長相本來就出眾,這一打扮自然是吸引了不少人來找她詢問化妝品的事情。也因為售賣化妝品,顧春芳認識了不少人。
做了3年多化妝品柜臺的營業(yè)員之后,常熟本地成立了一家模特培訓班,有人推薦顧春芳去試試,顧春芳來到模特隊后,因為出眾的氣質(zhì)很快就成為了重點培育對象。
成為模特后顧春芳因為長相出眾,很快就被當?shù)厝耸熘趨⒓拥亩鄠€活動中顧春芳也因此結(jié)識了不少大人物。
在常熟拍攝當?shù)氐男麄髌瑫r顧春芳在宣傳片中的形象,更是吸引了無數(shù)人的目光;也因為這部宣傳片,顧春芳有了“常熟第一美女”的稱號。
隨著名氣越來越大,顧春芳已經(jīng)不滿足于做一個模特了;她想要靠經(jīng)商賺取更多的錢,這也是顧春芳開始墮落的第一步。
1996年,顧春芳在本地開了一家服裝店,開店的同時還從事著羊毛衫我外發(fā)加工生意;本以為開店沒多難,但沒想到顧春芳完全不是做生意的料。開店不到一年她的資金就不夠用了,要么店鋪倒閉,要么找人借錢。
1997年,顧春芳終于撐不住開始向朋友借錢,第一個借她錢的是她服裝店的老顧客許女士;許女士和顧春芳相識已久,顧春芳張口就問她借100多萬,雖然許女士心有顧慮,但考慮到他們相識多年,許女士最后還是借給她了。
顧春芳對許女士許以高利息,并且保證每個月都會還給她,在許女士的介紹下,有不少人都選擇把錢借給了顧春芳;顧春芳的店一直在負債經(jīng)營,到了2008年她已經(jīng)欠許女士700多萬。
為了償還借債人的利息,顧春芳只能向更多人的借錢,就這樣這筆債越滾越大;2003年經(jīng)過許女士的介紹,顧春芳向許女士的前夫借了2000萬元,年息高達35%,且每個月都得償還利息。
這一年顧春芳的生意失利,這兩千萬有不少都虧損進去了,為了償還這筆利息顧春芳只能再向別人借款。到了2007年,顧春芳的欠債已經(jīng)合計8000萬元左右,一些人也不敢再借錢給她。
為了借更多的錢,顧春芳開了一個做煤炭生意的皮包公司,借助公司的名義,顧春芳開始繼續(xù)借債還息。不少人聽到顧春芳這里有這么高的利息后,紛紛找人來借錢給她。
起初對那些小錢顧春芳都看不上,后來幾萬十幾萬的欠債她都不放過,只有別人敢借錢給她,顧春芳就敢全部收下。
到了2012年顧春芳債臺已經(jīng)高達十幾億,再也撐不住的她決定跑路到國外。2013年3月顧春芳逃到了新加坡,到新加坡后假護照辦不下來她又轉(zhuǎn)到了意大利。
原本打算隱姓埋名在意大利生活了,但是因為良心難安,顧春芳晚上睡不踏實,輾轉(zhuǎn)反側(cè)后她決定回國。回國后顧春芳在最短的時間內(nèi)把該看的親友都看了一遍,隨后便在上海的出租屋住下。
為了躲避通緝顧春芳打算用假名在上海進行整容手術(shù),可還沒等手術(shù)開始顧春芳就被警方注意到,警方對顧春芳宣布了刑事拘留,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顧春芳畏罪自殺,不過最后被成功的搶救過來。
2008年到2012年,顧春芳在明知無法償還欠債的情況下,通過偽造證件等方式非法集資17.7億元,截止到案發(fā)時還有4.6億元未能償還。
2013年法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數(shù)罪并罰,判處顧春芳死刑,緩期兩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對于這個判決顧春芳不服進行上訴,不過法院最后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
如今這么多年過去了,你們說顧春芳后來被執(zhí)行死刑了嗎?當初借他錢的那些人,心里又是怎么想的?明知可能被騙,為什么還要借給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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