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記者從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鎮太平村村民王喜民處獲悉,他的銀行賬戶已解凍,“余額顯示不是負的了,微信也能發紅包了”。
此前據媒體報道,因一起民事訴訟,兩個同名同姓的“王喜民”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去年,吉林省德惠市太平村的王喜民在火車上發現自己無法使用微信支付,同時自己的銀行卡也轉不出去錢了。去銀行一問,被告知銀行卡被凍結了,“我以為我犯啥事了,還去了派出所,結果也沒有犯事。”王喜民說,他在微信上咨詢騰訊客服,對方答復稱:“依據法律規定及有權機關哈密市伊州區法院的要求,當前賬戶零錢已被限制使用,如有疑問請聯系執法機關咨詢。”騰訊客服還提供了伊州區法院的電話及文書編號。
王喜民稱,他從未去過新疆哈密市,不知道自己在當地涉及什么案件,他多次聯系伊州區法院及當地12345服務熱線反映情況,均未能解決。王喜民曾想自己跑一趟哈密,但路途遙遠涉及的開銷以及一路無法使用銀行卡與電子支付的狀況讓他打消了念頭。
王喜民提供的數張截圖顯示,他的銀行卡余額11914.37元,可用金額為-5988085.63元;其微信零錢3902.05元亦被司法凍結;有時候在群里搶到個幾分錢的紅包,隨即又被凍結。王喜民說:“現在沒法出去打工了,打工的工資、農民工補貼都是打到自己實名的卡里的,一打進來就被凍上了。600萬太嚇人了,我一輩子也掙不到600萬元。”
王喜民的銀行賬戶被凍結600萬元。
得知王喜民的遭遇后,律師張理智決定免費為其代理維權。經了解核實,系一宗民事案件的原告提供了錯誤的被告信息,伊州區法院將與該案無關的、與實際被告同名同姓的王喜民的賬號凍結。
王喜民的微信零錢賬戶也被凍結,搶到紅包后隨即被司法凍結。
2025年7月15日,新疆哈密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前述民事訴訟。庭審中,經一審原告辨認,德惠市的王喜民不是他要起訴的王喜民。合議庭根據舉證質證情況,及原審原告、被上訴人辨認,確認本案一審判決中載明的王喜民并非本案訴訟法律關系涉及的王喜民,本案在二審中不再進行實體審理。對于德惠市王喜民的賬戶解封問題,審判長表示,將會在庭后處理。
7月16日晚,王喜民在ATM上查詢,其銀行賬戶已解封。受訪者供圖
王喜民的代理律師張理智介紹,16日下午,哈密市伊州區法院、哈密市中級法院的法官都給他打了電話,表示法院已完成了對王喜民賬戶的解封,讓王喜民留意其賬戶情況。
16日晚,王喜民前往附近的ATM機上查看,其銀行賬戶余額為18381.45元,此前近-600萬的“可用余額”已調整至18381.45元。王喜民又嘗試給兒子的微信發了兩個紅包,“也能發出去了”。
張理智介紹,下一步,他將為王喜民申請國家賠償,以彌補法院錯誤查封凍結王喜民賬戶、給王喜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的困擾。
來源:澎湃新聞、江蘇新聞
編輯:申琪
實習編輯:胡蕊帆
責編:汪冰 汪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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