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女士去醫院做個小手術取個節育環,結果醒來發現自己躺在ICU,更可怕的是,醫生告訴她子宮穿孔,可能永遠失去生育能力!而這一切的根源,竟是醫院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更換了主刀醫生!
白女士今年32歲,因為計劃備孕二胎,決定去醫院取出節育環。考慮到這只是一個門診小手術(通常10-20分鐘就能完成),她特意選擇了口碑不錯的馬醫生主刀。
術前白女士簽署了《手術知情同意書》,上邊明確寫著主刀醫生是馬醫生。
白女士被推進手術室后很快麻醉失去意識。當她再次睜眼,發現自己躺在ICU,家屬告訴她手術大出血,搶救了很久。
白女士回憶起給自己做手術的并非馬醫生,而是另一位醫生,便讓家屬去查看該醫生的身份及職稱。
經了解,當時為白女士手術的是蒲醫生,屬于進修醫生。這讓白女士十分生氣,她質疑道:簽字的是馬醫生,為何最后換成了進修醫生?
為此,院方解釋:蒲醫生雖然還在進修,但有執業資格,而且馬醫生當時"在場指導",手術流程完全合規。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白女士后續檢查發現子宮穿孔,被鑒定為十級傷殘。更殘酷的是,醫生坦言她可能永遠無法再生育。
從法律角度分析:醫院這波操作是否違法了?
1. 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權
根據《民法典》第1219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的,應當取得患者明確同意。
白女士在手術時,知情同意書上明明寫的是馬醫生,醫院擅自更換主刀醫生,卻沒有告知患者。如果白女士知道是進修醫生主刀,很可能不會同意手術。
北京2023年出過類似案件,某醫院因未告知患者主刀醫生變更,被判賠償28萬元。
2. 進修醫生的資質爭議
雖然院方聲稱蒲醫生"有資質",但法律對進修醫生有嚴格限制。《醫師法》規定:進修醫生必須在上級醫師指導下操作。
問題在于,在手術中,馬醫生到底有沒有"實際指導"?如果只是掛名,就是違規!
3. 十級傷殘應當如何賠償?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主要包含: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
白女士至少可以主張:搶救ICU費用全賠(預計5萬+)、甘肅十級傷殘約8.7萬元(按2024年標準)、3-5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后續治療費。
總賠償預估:15-30萬元(具體需鑒定責任比例)
事情報道后,網友們議論紛紛:
"進修醫生拿患者練手可以理解,但必須提前告知!這是基本尊重!"
"取環手術都能做成子宮穿孔,這技術也太離譜了吧?"
"哪個專家不是從新手過來的?只要資質合規就行。"
這起事件最讓人心寒的不是醫療意外,而是醫院對患者知情權的漠視——如果連"誰給我開刀"都不能自己做主,我們還能相信什么?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你對這件事怎么看?是醫院運氣不好遇上并發癥?還是必須嚴懲違規換人行為?歡迎在評論區理性討論!(文中名字為化名,來源:紅星新聞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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