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虐貓考生被取消事業編錄取資格,這是心理的扭曲,更是教育的失??!網友對此議論紛紛,支持和反對的各抒己見,著名大咖力挺考生,你怎么看?
7月1日,桂林平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情況通報:近日,蘇某某參加桂林市202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通過筆試、面試,進入考察環節。引發網友熱議。
考生蘇志鵬虐貓被處分
桂林平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情況通報提到的蘇志鵬就是華中農業大學畢業的蘇志鵬,2024年10月,備受女生們喜愛的流浪貓“小黑”,此時此刻正以極其扭曲的姿態僵硬地橫臥在門口地磚上,它的四肢被強力膠水惡意地牢牢粘在地面,呈現出極不自然的“大”字形,生命的氣息早已蕩然無存,顯然是經歷了巨大的痛苦后慘死。
學生反應,2024年11月-12月,華中農業大學校內死了10多只流浪貓,經查明,2024年10月至11月,華中農業大學在校生蘇某某共將5片人用某類藥物碾成粉末,分次兌水投喂了校內流浪貓。造成校園內名為“胖虎”、“小包子”“、笑笑”等10余只流浪貓接連死亡。
接到舉報后,學校迅速成立調查小組,確認情況屬實,并且蘇志鵬還將虐貓的過程進行拍照,并發到了朋友圈進行炫耀。經過學校研究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蘇志鵬同學成績很優秀,記者發現,考生蘇某某考取的單位是桂林市平樂縣同安鎮便民服務中心,考試總成績位列該崗位第一名,崗位是從事轄區內就業服務的管理宣傳服務工作,屬于事業編制。
南方都市報:輿論決定結果不可取
《南方都市報》發文稱,錄不錄取“虐貓”考生,都應給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南方都市報給出的理由是,蘇某某背負的“嚴重警告”,它屬于校內紀律處罰,通常不會直接導致就業資格的限制,其主要作用在于警示學生改正行為,而非終身剝奪發展機會。
南方都市報稱,公職人員的選拔不僅是能力的競爭,也是價值觀、道德品行的篩選。在招錄公職人員時,道德可以成為門檻,但門檻的高度和寬度,需要理性界定,而非僅由輿論風向決定。
有網友跟著附和,雞鴨牛羊……都是生命,就想問各位,有沒有吃?如果他確實犯罪觸犯了法律,那就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如果沒有觸犯到法律,就不要趕盡殺絕!
知名大咖發聲助力,力挺虐貓考生
有網友繼續說人無完人,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如果因為虐貓這件事情就堵死年輕人的工作,是不是有點過了?那些霸凌人的人還沒見這么對待,難道貓比人還貴重?為何就不能給蘇志鵬一個機會?公職人員還有容錯機制,總不能一棍子打死吧?
經濟學者宋清輝發文,聲稱我們不應該把一個道德有瑕疵的年輕人推向社會,而是應該挽救他。宋清輝還提出,社會應該要有包容心,接納這位本該有大好前途的青年人。
宋清輝的包容心真的很大,2024年4月,南京大學和蘭州大學先后拒絕錄取另一位虐貓考生徐某某,原因就是這人手段極其殘忍:硫酸潑眼、開水燙頭、分尸泡標本,還自稱“喜歡,我沒錯”。被處分后,經濟學家宋清輝為他發聲,“虐貓不犯法!憑啥不錄???”甚至公開邀請徐某某當自己助理,說“別把人逼上絕路”。
在宋清輝看來,虐貓不犯法社會各界都應該給他一次機會,別耽誤了優秀學生的前途和未來的發展,對此,官方如何評價?
可憐的貓咪,它們招誰惹誰了?最終慘遭毒手?兇手還是在校大學生?虐貓行為屬于什么行為?是心理的病態,如果這樣的人給人民服務,結果是什么?
中國新聞網評論,蘇志鵬雖未直接構成刑事犯罪,但對弱小生命下此狠手,表現出如此殘忍面孔,若真從事基層服務崗位,是否能對基層辦事群眾抱有共情,與基層群眾友善溝通,正確處理基層矛盾?如果給了蘇某某“改過自新”的機會,其可能產生的基層工作風險誰來承擔?
《桂林市2025年度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明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是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蘇志鵬虐貓顯然不符合錄取條件,無論誰發聲,也無法改變他被淘汰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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