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王寅浩 李晗)7月3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起草了《關于規范個人開展住房轉租活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擬明確個人在本市轉租非同一套(間)住房達到10套(間)及以上的,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并向住建(房管)部門備案。同時細化了具體的轉租套(間)數計算認定標準及從事住宿、民宿等經營活動的例外情形。
《通知》擬規定登記備案后轉為租賃企業的,應當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要求,充分落實信息公示、資金監管、登記備案、內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嚴格規范企業經營行為。
此外,《通知》擬規定互聯網信息平臺、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為轉租住房達到10套(間)的個人提供信息發布或居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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