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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芳:明碼標價尚且可能是霸王條款,何況是信息嚴重不對等的醫療?重復收費分解收費你看不懂,跨省轉運你有多少討價還價的能力和可供對比的資源?這還不算,配備的設備和人有沒有急救能力,你懂嗎?處于監管之下尚且亂象不少,何況游離于監管之外?送錦旗者,要么精神不正常,要么腦子有毛病。
2.8萬跨省轉運事件里,患者方的爭議,我覺得是道德層面的,比如有錢還募捐等,這是需要譴責的。
但是一個社會要想發展和進步,靠道德是不靠譜的。不信你讓一個道德模范當縣委書記試試。
所以,我的觀點很明確,給2.8萬轉運醫生送錦旗的,都是腦子有水的。
一這個價格遠遠高于政府規定的價格。
二也遠遠高于平常的市場價格。
三這是個生意,與農夫和蛇完全不一樣。農夫和蛇里農夫是唯一的,蛇不出錢。蛇向農夫求助,農夫說錢少了不暖。
四不要說醫學這種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行業,就是其他行業,比如買充電寶,如果處于監管之外,你也是韭菜。
看看下面這個類似的案例,同樣是公立醫生推薦的民營機構的救護車,同樣是跨省轉運,狀況百出,人還死了。
一院方提供的轉運劉麗麗的“救護車”,并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轉運途中,“救護車”多次停車,且駛下高速加氧氣。
二“家屬說坐飛機走,醫生說不能坐飛機,只能坐救護車,家屬雇了臺救護車,醫生說用吉大一院救護車,車上有吉大一院標識,說外面都是黑車。家屬看車上有吉林大學第一醫院標識,信以為真。”
2021年9月這個公司因“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被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3.02萬元。次年,再次因同樣的原因被罰款10萬元。
這個案子是法院判過的:
一這個公立醫院的問題是治療上,賠償到位。
二這個民營機構 僅支付了約6.8萬元,還有約48萬元至今沒有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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