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毛濃曦 祝盼)近日,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陜西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建筑施工安責險)的投保與承保、依法合規開展業務、行業監管等明確新規。
《通知》明確,建筑施工安責險實施范圍為陜西省所有新建、擴建、改建、拆除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保障范圍包含投保單位從業人員人身傷亡賠償,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賠償,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事故鑒定、法律訴訟等費用。投保單位的保障范圍應當覆蓋投保項目的全體從業人員并包含勞務派遣人員;建筑施工安責險發生的經濟賠償,不影響依法請求工傷保險賠償的權利。
關于保險費率,《通知》規定,保險機構應按照公平、合理、充足的原則厘定承保費率,促進生產經營單位持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不得惡意低價承保妨礙市場公平競爭。
《通知》強調,保險機構按照不高于建筑施工安責險實際收取保費的20%投入事故預防服務費用,以降低生產安全事故風險或減少事故損失為主要目的,專門用于被保險人的事故預防及相關技術支持工作;保險機構承保建筑施工安責險業務支付傭金比例不得高于5%。
《通知》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足額繳納建筑施工安責險保費,不得以任何方式攤派給從業人員個人,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同時,廢止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0年發出的兩個關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通知。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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