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
北京的幾位租客,遇到了一件糟心事,終于明白為啥國人對買房那么執著了。
中介跑路,房東拿不到錢,轉頭就想把交了房租的租客趕走。
民警明明說了“不用搬”,可租客還是愁得睡不著,但如果房東要是玩陰的,停電停水,這日子咋過?
誰都知道胳膊擰不過大腿,可真到了這份上,租客就只能認栽嗎?
如今經濟不景氣,不僅僅是個人,公司也不好過。
許多公司,不得不選擇關閉,實在難以維持下去了。
事情發生在北京的一出租內,房東直接把幾名租客喊到了一起,說明現在的一些情況。
房東找租客的原因很簡單,中介跑路了,她沒有收到中介應該交的房租,已經過了交租的時間了。
據房東介紹,她的房子,一直交給中介打理,她就是個甩手掌柜,等于說,中介是二手房東。
之前,中介一直管理得好好的,房租也準時打到她卡上。
可這一次,中介失約了,交房租的日子,已經過了好久了,也沒有見中介吱一聲。
房東也是個馬大哈,去到中介公司一看,發現中介已經跑路了,管家給的回復是,讓房東自己去起訴公司。
房租也好,違約金也罷,自己只是一個員工,這是公司與房東的之間的經濟糾紛,自己也無能為力。
拿不到錢,房東也不能把房子白給租客住吧!
所以,她才把租客聚集在一起,7天的時間給租客找房子,搬出去,或者和她簽訂新的租房合同,房租直接交給房東本人。
此時,租客不樂意了,憑什么???
租客的房租已經給了中介,租金已經給到10月底了,也就是說,他們至少還能住3個月。
房東自己被中介坑了,憑啥要趕租客走啊,租客也被坑了啊。
房東不管那么多,反正就是要租客騰房子,她要把房子盡快出租出去,不想虧損更多了。
報警之后,民警給出的肯定的回復,租客不用搬,直到租期結束。因為房東和中介簽訂的全權代理合同。
在此期間,房東沒有權利趕人和換鎖,如果她敢強硬,可以報警處理。
但租客還是挺無奈的,不知道該怎么辦?
都說胳膊擰不過大腿,房東可以停電停水,就算不趕人,也住不下去。這種情況,租客該怎么辦?
房東敢停電停水?直接錄像取證!
民警都說了租期內不用搬,她斷水斷電就是違法。先報110,再打12345市民熱線,讓有關部門來治她,看她還敢不敢胡來。
現實是,租客太難了!交了錢住得不安穩,房東也是受害者。
真遇到斷水斷電,聯合其他租客一起扛,人多力量大,再不行就找媒體曝光,讓她知道租客不是軟柿子。
個人覺得,還是提前做好準備!把租房合同、交租記錄、民警調解錄音都存好。
房東要是耍橫,直接拿著證據去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她要是怕影響征信,肯定不敢硬來。
其實,租客能做的真不多。
不管是房東,還是民警,都建業起訴中介。可普通人,哪有那精力和時間去做這些事,律師代理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費用誰出呢!
所以,很多租客只能選擇搬走,自認倒霉。質疑交給中介的錢,拿不拿的回來,另說了。
房東是受害者沒錯,但租客也是冤大頭。法律站在租客這邊,只要硬氣點,用對方法,“大腿”也擰不過“有理”的人。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中介跑路留下的爛攤子,不該讓租客來扛。遇到房東使壞,別忍氣吞聲,別硬碰硬,用證據說話,靠法律撐腰。
保存記錄、及時報警、求助部門,這三步做好了,再橫的房東也得掂量掂量。
畢竟,誰都不容易,但欺負人的事,咱不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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