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省內異地就醫費用按DRG(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工作已順利完成,自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本報蘭州訊(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 王耀)蘭州市省內異地就醫費用按DRG(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工作已順利完成,自7月1日起正式實施。醫保經辦機構將按照DRG付費方式與醫療機構進行結算,患者享受的醫保報銷待遇不受影響,仍按原有政策執行。
DRG付費是基于疾病診斷、治療難度和資源消耗等因素對疾病進行分組,并確定統一付費標準的科學醫保支付方式。蘭州市按照“三個統一”原則(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結算清算、統一審核監管),將省內異地住院結算納入本統籌區同質化管理。該模式有助于規范醫療行為、控制不合理費用增長,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據悉,此次改革僅調整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結算方式,參保患者省內異地就醫時,報銷比例、起付線等待遇仍按參保地政策執行,且可按原有流程正常享受醫保結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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