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5日)早上就在國際網絡平臺看到了有媒體聲稱:伊朗已收到首架殲-10C戰機和PL-15導彈,但是對于這樣的消息,總感覺有些不太靠譜。根據報道,有多家阿拉伯語和俄語媒體聲稱,伊朗已經從中國接收了第一架殲-10C戰斗機,以及配套的PL-15遠程空空導彈。未來中國一共會向伊朗交付40架殲-10C。對于這樣的報道,目前消息已經有一天的時間,但是并沒有得到伊朗和相關國家的確認。
對于伊朗已經接收第一架殲-10C戰斗機以及配套的武器系統,這的確有些太快了。因為在伊朗與以色列結束了12天的戰爭之后,在停火不到48小時,伊朗防長阿齊茲·納西爾扎6月25日抵達中國參加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國防部長會議。而伊朗國防部長的此行目的,被外界傳言是要與中國洽談采購殲-10C等中國武器裝備,隨后的相關媒體報道也進行了對外透露,似乎伊朗已經與中國簽訂了戰機購買協議。
不過問題就在于即使國防部長與中國簽訂了購買40架殲-10C戰機的合同,那么伊朗也很難會在短短不到10天的時間內就能夠獲得中國的殲-10C戰斗機。因為通常國際武器采購的基本流程都是雙方之間磋商之后,簽訂戰機購買合約,然后出售的一方才會按相關訂單進行相關武器的生產活動。而對于航空設備這種大型武器,其安排的相關訂單生產更是周期相對較長。
按照正常來說,伊朗即使下達了購買殲-10C戰機的訂單,中國也不可能早就為伊朗準備好相關的制造材料。中國方面必然要安排相關材料的準備工作,這不僅僅包括制造戰機的各種原材料,包括殲-10C戰機生產所需的相關軟硬件系統。而對于這些原材料的準備,根本就不是短時間內就立馬到位,這必須要有一個相對復雜的流程。即使中國方面的效率很高,但是相關的準備也得需要半年以上。
按照美國和法國等西方國家對外出口戰斗機的平均交付時間來看,他們與客戶簽訂訂單之后,到交付客戶,通常周期都要在5年左右。從這樣的周期來看,西方國家交付戰斗機的周期都如此之長,即使中國的生產能力相對較強,那么中國在交付客戶戰斗機的周期也肯定會在兩到三年。而且這是中國在擁有全產業鏈的背景下,中國高效的制造能力才能夠如此之快地來完成戰機交付。
不過也有可能會特例特辦,巴基斯坦從中國進口的第一批殲-10C戰斗機就屬于緊急事件。而中國方面對此也是特事特辦,中國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向巴基斯坦交付了第一批戰斗機。印度媒體曾經指出巴總理在空軍基地舉行的戰斗機接裝儀式上表示,他感謝中國在8個月內就向巴空軍交付這批殲-10CE戰機,因為通常意義上,購買戰斗機到交付需要數年時間。
那么中國能夠在8個月之內,就向巴基斯坦空軍交付第一批殲-10 CE戰斗機,這在全球航空制造史上也絕對是一個奇跡。畢竟通常情況下,完成這樣的戰機交付過程需要至少兩到三年以上的時間,而且 這還是在中國大規模生產能力做背書的情況下。而中國能夠在短短8個月時間內就向巴基斯坦交付第一批戰斗機,其實這也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中國的相關原材料應該是有所儲備,否則中國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做到這一點。
那么對于網絡上出現中國已經向伊朗交付第一架殲-10C戰斗機,這種可能性真的很小。除非是中國已經有一些庫存戰斗機,或者是為其他國家生產的戰斗機,經過與他國磋商,緊急向伊朗提供才有可能。否則即使中國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內進行制造那都不切實際,只能是中國擁有現成的殲-10C戰斗機提供給伊朗。但是對于伊朗來說,顯然 伊朗需要更多的戰斗機,而不是一架戰斗機。
因為伊朗首先要做的是利用這些少量的戰斗機來進行人員培訓,尤其是要鍛煉伊朗的戰斗機飛行員,快速讓他們形成戰斗力,畢竟伊朗隨時都有可能面臨來自美國和以色列的軍事打擊。如果按照特事特辦的說法來看,中國至少應該在短期內向伊朗提供8~10架殲-10C戰斗機,讓伊朗盡快在短期內磨練駕駛員,讓伊朗盡快實現戰斗力的躍升,但中國短期內能做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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