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萬軍,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內蒙古科技大學法學教授,內蒙古鋼苑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本案基本事實及裁判觀點
2015年4月,梁某勛通過淘寶網店銷售內含淫穢視頻、圖片的百度云盤,以28.8元單價向章某某等人出售。經鑒定,其售出的云盤中包含淫穢視頻906部、圖片24張,非法獲利9000余元。公安機關抽樣鑒定其他涉案云盤,亦發現大量淫穢內容。浙江省安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梁某勛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一萬元。梁某勛上訴后,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定罪但改判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一萬元,核心依據在于:淫穢物品數量應以實際文件(單個視頻、單張圖片)計算,而非以云盤數量認定;同時需綜合考量傳播范圍、違法所得、退贓情節等量刑因素,避免機械適用數量標準。
(案例來源:人民法院案例庫《梁某勛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入庫編號2023-05-1-374-001)
二、法理分析
(一)載體≠內容:云盤類案件的數量認定邏輯
本案改判的關鍵突破在于厘清了網絡技術場景下犯罪對象的本質。根據《刑法》第363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核心是淫穢物品的"數量"。傳統載體(如光盤、U盤)的物理形態易使人誤判"一份載體即一份淫穢物品",但云盤作為虛擬存儲空間,其法律屬性需回歸技術實質——它僅是文件的"容器",而非文件本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利用網絡云盤制作、復制、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牟利行為定罪量刑問題的批復》(下稱《批復》)第二條明確指出,應以云盤內存儲的實際淫穢文件數量定罪量刑。本案中,梁某勛販賣單個云盤內含數百部淫穢視頻,若按載體數量計算僅能認定為"1份",明顯輕縱犯罪;而按視頻文件數量計算則達數百份,更符合法益侵害實質。法院將"一次點擊可連續播放的視頻"計為獨立文件,亦符合淫穢信息對社會的累積性危害特征——每增加一個文件即擴大一次傳播風險。
(二)綜合裁量:破除數量迷信的量刑平衡術
二審改判四年刑期的深層價值,在于呼應了《批復》對量刑方法的革新要求。根據《刑法》第5條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淫穢物品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不僅取決于文件數量,更需審視實際擴散效果與行為人可責性。本案一審機械套用"淫穢視頻500部以上屬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卻未充分評估三項關鍵要素:
其一,傳播范圍受限。云盤內容需購買者主動下載方能獲取,不同于開放網絡平臺的即時傳播,其擴散具有可控性;其二,違法所得較低。梁某勛獲利僅9000元,與"情節特別嚴重"對應的典型牟利規模存在量級差異;其三,退贓情節。二審期間家屬退繳全部違法所得,體現悔罪態度并降低社會危害。
筆者在刑事辯護實務中發現,司法機關對云盤類案件常陷入"唯數量論"誤區。本案二審判決的示范意義在于重申,技術載體變遷不應異化量刑根基。對于存儲量動輒數TB的云盤,若僅因文件數量巨大即頂格量刑,將導致刑罰過苛。未來類案處理中,司法者應緊扣《批復》精神,將傳播主動性、受眾特殊性、前科劣跡等納入權重評估,方顯刑法謙抑之本。
包頭鋼苑刑事律師團隊是包頭市優秀專業律師團隊,由內蒙古科技大學法學教授張萬軍博士領銜組成,刑法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團隊秉持專業、精英、品牌的發展思路,推行刑事辯護的標準化、規范化和精細化,致力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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