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乃清,閔行區文史專家。長年研究鄉土歷史文化,著有《上海閔行文史叢書(第一輯10卷,第二輯11卷,第三輯3卷)》和閔行地情風物專集20多卷。史海鉤沉,“今日閔行”與張乃清老師攜手推出“乃清敘史”,讓我們在一段段閔行史話中,感受江南人文的魅力——
清末,在維新思潮的沖擊下,本地女性不再忍受封建禮教的束縛,大膽地爭取婚姻自由,誓為時代新女性。100多年前,今閔行區境內曾發生這樣的故事……
最浪漫的時代新女性
1906年夏季,天津北洋女師范學堂(前身是1904年創辦的“北洋女子公學”)專程來上海增招學生,來自馬橋的14歲少女鈕愛華有幸被錄取了。她是鈕永建的侄女,出身于非同一般的俞塘鈕氏家族。
鈕愛華走進北洋女師范學堂預科班,學期一年半。當時,學堂以傳統的“婦德、婦言、婦容、婦功”等德育教育為訓,課程設置以注重美育修身等“柔性”內容為主,除修身、教育、國文、家政、體操等必修課外,可以選修歷史、地理、圖畫、算學、理科、習字、手工、音樂等課程,目的仍以培養“賢女賢妻賢母”為主。
1908年2月,鈕愛華唱著“天下之大匹夫責,斯責踰千鈞。今日桃李他時蘭芷,珍重百年身”的校歌,成為北洋女師范學堂首屆畢業生。返鄉后,即聞訊風流倜儻的錢桐(字孟材,塘灣鄉西錢家塘人,1903年赴日留學)有意再婚。鈕愛華時年16歲,而錢桐年已經35歲,比鈕愛華的父親還大2歲。兩人早已相識,志同道合,相敬如賓,沖破種種阻力結為夫妻。鈕愛華感到猶如重獲父母之愛,情意纏綿,還自行改名為夢秋。錢桐不由滿面春風,走向生活新里程,不久擔任北京政府參謀部國防科科長。
1908年1月北洋女師范學堂第一屆畢業生合影,鈕愛華是其中之一
周靜娟命案轟動上海灘
1913年2月,顓橋北街24號財主周鉞(字惕生,號鐵錚)當選為江蘇省議會議員。當年8月,周鉞之女周靜娟因自由婚姻被父親逼死于江中。《申報》持續跟蹤報道,隨著司法界和文學作品的介入,此案成為轟動上海灘的公共事件。
周靜娟生性靜婉,舉止端莊,先后入上海務本女學、競化女子師范、中國女子體操學校學習,畢業后入勝家公司學習機器縫紉,數月盡得其藝。因周鉞有一妻數妾,周靜娟生母年衰懦弱,而她對后母看不入眼,以致父女倆關系緊張。1911年秋,經姑丈劉子瑜介紹,進入浦東魯家匯鎮南州兩等女校為教員,深受校長徐品花好評。不久,徐品花將校長之職讓與周靜娟。周靜娟任校長后,整頓校風,開除了不稱職的松江籍女教員顧某。而顧某銜恨在心,遂傳播流言污蔑周靜娟與徐品花之間“交往不正常”。周靜娟年過三十歲,尚未訂婚,為保全名譽,以婚姻事實來消除謠言。1913年8月11日,兩人在南州女校舉行文明結婚禮。
然而,周鉞認為女兒任性而行,有辱家門,給自己帶來難堪。8月19日,周鉞闖進南州女校,勸女兒一同前往姑父家重新商議婚禮事宜。23日,周靜娟隨父親乘船返家,當日抵達華涇鎮劉子瑜家稍作停留。28日,周鉞一行回家,當船只駛至長橋港口時,周鉞以有辱家風,責問周靜娟:“今夜你死還是我死?”周靜娟答以“我死不害人的,如父死還有許多少不了的事”等語。至夜半二時,周靜娟含淚投江,船夫急用竹篙挽救,周鉞竟然阻止,待到江面“血流水紅”才釋手歸家。
慘劇發生后,徐品花向上海縣地方檢察廳(案發地時屬上海縣)和華亭初級審判檢察廳署(周家居住地時屬華亭縣)指控周鉞。9月4日起,上海《申報》對周靜娟之死持續進行跟蹤報道,使社會各界對此案的關注度迅速升溫。在輿論的推動下,周鉞將會受到何種審判成為民眾翹首以望的焦點。
顓橋北街舊貌
楊逸菲逃離包辦婚姻投奔革命
楊逸菲,原名楊品珍,乳名邵阿大,1909年11月10日(農歷九月廿八)出生于馬橋鄉彭渡村。6歲時,生母和兩個弟弟先后病逝,父親邵秋泉無力扶養,由姑母邵壽珠領養,帶其到南匯縣萬祥鄉南楊宅生活。1922年秋,小學畢業后,她入新場鎮達明女校寄宿就讀,喜歡接受進步書刊的熏陶。養父楊紹昌原為金山縣知事,認為其有失體統,竭力阻撓其參與社會活動,試圖以包辦婚姻脅迫其就范。
1927年年底,為了徹底沖破封建禮教的束縛,楊品珍毅然跳窗逃離家門,投奔到剛創建的“紅色搖籃”曙光中學,改名楊逸菲。192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不幸,一度與黨組織失去聯系且到同學家藏身。在七寶鎮上,意外地巧遇數月前為了除暴“交接槍支”而相識的盛幼宣。盛幼宣奉命正隱蔽在明強小學,為相救戰友,他依靠老同學趙惠溪的關系,以戀人身份臨時安頓在明強小學。楊逸菲時年19歲,機靈熱情,善說能唱。盛幼宣說動校長幫助,接納她在校擔任音樂老師。校長認定他倆必是一對戀人,有心成全促婚。而意外重逢的楊逸菲與盛幼宣,認定互為最可靠的戰友,便吐露真情,互相掩護,果然患難生情,弄假成真。不久,他倆正式結為夫妻。
1931年,林鈞夫人楊淑英為躲避敵特追捕,將未滿三歲的長子交付楊逸菲(后排左)撫養。攝于明強小學。
開欄周年按語
自2023年7月起,“今日閔行”平臺開設“乃清敘史”專欄,講述上海閔行區境內的歷史文化資源。作者堅持每周推送一篇,3年來不少于100篇。也許,您未曾全部閱讀過,而未讀的正是想讀的,您可點擊文末“乃清敘史”合集進行閱讀。
作者:張乃清
編輯:方佳璐
初審:陳怡婷
復審:石思嘉
終審:徐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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