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榭海關發(fā)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甬榭關緝違字〔2025〕140號。
2025年4月15日,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家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委托寧波麗舸國際貨代有限公司以來料加工監(jiān)管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口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屑料)一批,報關單號為310420251049960295,申報商品編號為7602000030,申報重量為42310千克。海關經(jīng)查驗、稱重和取樣鑒定發(fā)現(xiàn),當事人申報的再生鑄造鋁合金原料(屑料)均屬于固體廢物,實際重量為43070千克。2025年5月26日,大榭海關責令當事人退運該批固體廢物。調(diào)查過程中,當事人配合海關查處違法行為,且認錯認罰,于2025年6月5日將涉案固體廢物裝船退運。
以上事實有1、查問筆錄;2、鑒定報告和查驗記錄單;3、情況說明和貨物清單;4、報關單證;5、認錯認罰承諾書;6、退運材料等為據(jù)。
當事人將固體廢物輸入境內(nèi)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因當事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一)》(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82號)第八條第八項、第九條第二項所規(guī)定的相應情節(ji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一)》第十七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科處罰款人民幣12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家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孫威。股東為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市針織品進出口有限公司,是東方創(chuàng)業(yè)(600278.SH)全資三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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