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個月,中國 民航局發布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近日,日本國土交通省航空局與定期航空協會也公布了一個新公告,日本各大航空公司將從7月8日起,實施關于飛機上使用移動電源(充電寶)的新規定。
新規定是在現有的規定中追加了兩條要求。
目前的規定是,禁止將移動電源放入托運行李,容量超過160Wh 的鋰電池嚴禁帶上飛機,100Wh~160Wh 的鋰電池,每人最多只能攜帶2個。
新追加的兩條規定:
1.移動電源不得放入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中,需要隨身攜帶,放在手邊或座椅前口袋里管理。
2.在飛機上使用移動電源為手機等電子設備充電時,或使用機上電源為移動電源充電時,必須確保設備在自己可以看到的位置進行充電,不得放置在看不到的地方。
近年來,在飛機上發生移動電源發熱、冒煙甚至起火的事件不斷增加,為防止突發情況造成更大影響,此次加強了管理規定。
在日本,過去一年內也發生了數起移動電源發熱、鼓脹的案例,所幸因發現及時,沒有影響航班運行。
7月8日上午,東京羽田機場的工作人員開始向旅客引導新的規定,并呼吁大家注意隨身攜帶充電寶不要放進機艙行李架上,盡量放在手邊或者座椅口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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