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鎮江市市民張女士向本報反映稱,自己于20年前在鎮江市京口區購買的辦公房,因為房產證與他人(奚先生)相互辦錯,導致奚先生房產被法院查封拍賣時,實際執行的是自己的房產。
目前開發商、物業、奚先生、鎮江不動產交易中心都認可房產證辦錯,但房子仍在查封狀態下,不僅無法辦理更正登記,還牽扯了案外人張女士大量的時間精力。
張女士實際擁有的4層樓
直到房子被封
她才知道4層是302
7月8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跟隨張女士來到了她位于鎮江市京口區桃花山莊18幢4樓的房產處。張女士告訴記者,自己的房產本上寫的是402,多年以來自己一直認為沒錯,直到去年法院找上門來,才知道辦錯了,自己的4層的實際編號應該是302。
據悉,這幢樓的命名方式并根據樓層,而是樓層-1。在這幢樓中,一層是002、二層是102、三層是202、四層是302、五層是402……去年,五層的實際擁有人奚先生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由于其和張女士相互辦錯了房產證,結果查封到了張女生的房子。張女士立即提出了執行異議,但被鎮江經開區人民法院以“根據不動產登記證書以及本院現場調查結果來看,案外人所占用的桃花山莊18幢第4層系被執行人奚某與秦某共有的4層302室不動產,案外人就其占有使用的鎮江市桃花山莊18幢第4層不動產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權益,案外人要求停止對其占有使用的不動產執行的主張,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為由,駁回了張女士提出的執行異議。
5樓的奚先生已將房屋騰空
5樓的奚先生已將房屋騰空
現場,記者看見奚先生已經將5樓房產騰空。奚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早就做好了被查封拍賣的準備,沒想到事情會變得這么復雜。奚先生表示,自己和張女士的房產證確實相互辦錯了。據悉,該幢樓的2、3、5、6層均屬于奚先生,4層屬于張女士,由于該幢樓層命名混亂,因此奚先生拿到辦錯的房產證后沒有發覺。
登記信息有誤
但查封狀態下無法更變
不動產交易中心的函
今年5月,鎮江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發函給鎮江市經開區人民法院,函中稱,“近日,奚先生和孫先生(張女士丈夫)向我中心申請更正登記,其認為各自名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有誤,即桃花山莊18幢第4層302室權利人應當為孫先生和張女士,但錯誤登記為奚先生;桃花山莊18幢第5層402室權利人應當為奚松平,但錯誤記為孫先生和張女士。經查,上述情況所屬,上述錯誤是因為開發企業錯誤交付登記材料所致。為糾正錯誤信息,我中心擬同意辦理更正登記。”但是,由于該房產已在查封狀態下,鎮江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無法辦理更正登記。
對此,不動產中心建議經開區法院先解封,待更正登記后,再查封。
記者向鎮江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了解情況,對方回復稱,“相關事項我們已經在與經開區人民法院協調中,近期會有結果。”
記者同時向經開區人民法院了解情況,對方則表示,“這個不對外報道”。
多方商討無結果
都指望對方“認錯”
不過,7月8日下午,經開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召集鎮江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張紅、孫先生、奚先生進行調解商討。現場,經開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以“未得允許”為由,拒絕記者旁聽。
多方商討中,法院工作人員以“未得允許”為由拒絕記者旁聽
法院駁回張女士訴求
張女士提出執行異議,被法院駁回
調解商討結束后,記者從張女士、孫先生、奚先生處共同了解到,法院工作人員要求不動產交易中心出具“承認辦錯證”的正式文件;不動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稱已發函,不便再提供正式文件。之后,法院工作人員又提出要不動產交易中心進行“帶封變更”,即在已查封的情況下進行登記信息變更,不動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帶封變更”需要法院給文件,但法院工作人員表示不提供。
雙方工作人員均表示,此事需要上報領導后再協調。
張女士告訴記者,這個事情已經困擾自己一年多了,事實已經很清楚,自己作為案外人,本不應該牽扯到這個案件中。目前開發商、物業、奚先生、不動產中心都認可自己和奚先生的房產證辦錯了,但是大家都在“踢皮球”,法院不肯承認自己封錯了,不動產交易中心不肯承認自己辦錯了,最終受傷的只是自己這個普通老百姓。“法院還讓我事后去起訴房地產交易中心和開發商,我一個案外人,哪有那么多工夫?他們只想著自己的一塊,就是不為我這個老百姓著想。”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凌云 姜天圣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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