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眼前這個女子可不簡單,別看她相貌平平,長相一般,但她卻有著4年嫁6夫的本事,
僅靠騙取高額彩禮,就為父親蓋了棟大別墅,可謂是翻身農(nóng)奴把歌唱,
搖身一變成了村中首富。然而,直至她被警方逮捕時,她卻還裝作一臉無辜,
不知自己究竟犯了何事,那她是如何進行騙婚的呢?又是如何成功連嫁6人的呢?
事情的起因還要從2009年說起,31歲的江蘇宿遷光棍漢楊如明,經(jīng)同村媒人介紹,
與湖北蘄春19歲女子駱麗麗,相識僅3天,便砸出3萬塊彩禮,抱得了美人歸回家。
兩人在一起,并未因年齡而感到隔閡,反而相處的很是幸福愉快,不久之后,
駱麗麗便懷有身孕,為楊如明生下了一子,全家人更是把她當(dāng)做寶來寵。
家有嬌妻,膝有兒子,楊如明對此甚是歡喜,可任誰也沒想到,這場天賜良緣,
竟是場精心設(shè)計的騙局。2010年春,楊如明為給妻兒更好地生活,
便獨自跟著老鄉(xiāng)去了上海打工,豈料在剛到上海沒多久,就接到家中父母急電,
說他老婆和孩子不見了,急的楊如明連夜趕回了家,卻始終沒找到妻兒的蹤影。
而后,楊如明給岳父駱正新打電話,欲詢問妻兒是否回了娘家,可沒想到,
還沒等楊如明開口說話,對方就劈頭蓋臉訓(xùn)斥道:你怎么看老婆的?孩子都弄丟了!
這話讓他心里咯噔一下,自己還沒說失蹤的事兒,岳父怎么就知道了呢?
楊如明越想越不對勁,直奔湖北蘄春岳父家,再三追問有關(guān)妻兒的下落,
可駱正新就是嘴硬不說,直至楊如明將他逼急了,這才說出了麗麗的去向,
駱麗麗已在江西九江,跟一個叫王文的男人結(jié)了婚。岳父的話,猶如五雷轟頂般,
讓楊如明震驚不已,他明媒正娶的老婆,怎能帶著兒子另嫁他人呢?
隨后,他連夜買了去江西的車票,在多番打聽尋找下,終于找到了王文的家。
誰料,王文接下來的一番說辭,直接把楊如明給整傻眼了,也揭開了更為驚悚的真相。
2
湖北19歲女子騙婚記,4年跨省嫁6任丈夫,騙取高額彩禮為父親蓋大別墅。
楊如明順著線索找到了王文家,豈料卻仍是撲了個空,并未發(fā)現(xiàn)駱麗麗的身影,
而后兩個男人經(jīng)過對質(zhì),才得知對方彼此都稱,是駱麗麗的合法丈夫。
這下,兩個男人徹底傻了眼,面面相覷合計了半天后,才驚覺他們是掉進了連環(huán)騙婚局,
王文早在2007年,就將駱麗麗娶回了家,可婚后不到一月有余,駱麗麗就卷彩禮跑路了。
這消息令楊如明瞠目結(jié)舌,心中始終不敢相信,自己竟掉入了連環(huán)騙婚局,
畢竟駱麗麗可是為他生下了一兒子,在王文家中無功而返的楊如明,
心中充滿了無奈和焦慮,他不僅要面對妻子的騙婚之謎,更要擔(dān)憂他們兒子如今的安危。
然而,令楊如明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他剛回家沒多久后,卻有位神秘男子找上了門,
說他名叫汪軍,來自安徽,是駱麗麗的丈夫,現(xiàn)在來接她回家。
這一連串的事情,讓楊如明猶如在做夢,這駱麗麗到底有幾任丈夫啊!
隨后,他將情況給汪軍說了清楚,最終確認了駱麗麗就是個騙婚的慣犯,
且?guī)兹硕继土瞬簧俚牟识Y錢。后來,楊如明、王文、汪軍三人一合計,
決定勢必要找到駱麗麗,為自己討要個說法,于是三人一同去了湖北蘄春報案,
民警一聽三人被同一人騙婚,且涉案金額加起來還不小,于是立即對此進行了立案調(diào)查。
警方雷霆出擊,在駱家別墅逮捕了駱正新,但搜遍屋子也不見駱麗麗的蹤影,
但卻意外翻出了不少結(jié)婚證,且結(jié)婚證上的新娘,還都是駱麗麗一人。
面對警方的審訊,駱正新死鴨子嘴硬,始終保持沉默,不肯透露出駱麗麗的下落,
更是堅決否認,騙婚騙彩禮的事實,而就在這時,駱正新的手機上收到了一條神秘短信,
看樣子是駱麗麗發(fā)來的。那么,駱麗麗如今究竟身在何處呢?
3
湖北女子為給父親蓋別墅,4年連嫁6任丈夫騙彩禮,那她最終結(jié)局如何呢?
警方通過手機號追蹤,發(fā)現(xiàn)駱麗麗此刻正在廣西,而與之她同行的,
還有一位名叫鄭剛的男子,隨后,警方順利抵達廣西,并成功將她捉拿歸案。
面對警方的到來,駱麗麗眼神空洞又茫然,仿佛還不明白自己為何被抓。
直到警方亮出5本,不同姓名的結(jié)婚證,一同被捕的新郎鄭剛才驚覺,
自己剛?cè)⒌绞值男履铮故莻€多番騙婚的渣女,經(jīng)過警方的深入調(diào)查,
發(fā)現(xiàn)駱麗麗在短短4年內(nèi),竟連續(xù)騙婚了6名男性,涉案金額高達約20多萬。
隨著駱麗麗的落網(wǎng),她此前的丈夫們紛紛站出來,對她進行強烈的譴責(zé)。
在楊如明指責(zé)她的同時,他更擔(dān)憂兒子的下落,但奈何駱麗麗也并不知情,
兒子被她的父親駱正新,賣去了哪里。
后來,經(jīng)過警方的層層追查,終于找到了被駱正新,以一萬元賣掉的外孫,
兒子再次回到了父親的懷抱,而對于駱麗麗的所作所為,她竟聲稱是受父親所逼。
她說,她從小生活在家庭暴力中,在她小時候,曾親眼目睹父親對母親施以暴力,
后來母親因?qū)嵲跓o法忍受,而被逼無奈選擇自殺,由于自幼缺乏關(guān)愛,
她只能聽從父親的話,一旦不聽,父親對她就拳打腳踢,長大后便四處行騙,
上演閃婚騙彩禮的戲碼,將騙得的彩禮交給父親,這才蓋起了家中的別墅。
最終,駱正新因拐賣兒童、組織騙婚獲刑七年半有期徒刑,而駱麗麗則因參與騙婚,
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為了給兒子完整的家,在駱麗麗服刑期間,
楊如明仍與其保持聯(lián)系,滿心期待妻子改過自新,希望待她出獄后,與其繼續(xù)共同生活。
可據(jù)后來得知,駱麗麗出獄后,便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至于她具體去往了何處,
我們也不得而知,只希望她能真心悔改,以后不再騙取不義之財。
那么,對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的呢?歡迎留下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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