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31 日凌晨 4 點,本應是城市沉睡的時刻,然而在西安市雁塔區雁南二路路段,一場悲劇卻悄然上演。一輛摩托車與一輛違規停放在機動車主干道上的私家車發生追尾,摩托車車主羅某遠不幸身亡。這起事故看似普通,卻因事故責任認定的波折,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議。今天,就讓我們來深入了解一下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
事發當日,32 歲的廚師羅某遠像往常一樣,在凌晨 4 點從家中出發前往工作的餐飲店。4 點 40 分左右,當他駕駛摩托車行駛至雁南二路電子西街路段時,撞上了一輛已在主干道上停放近 8 小時的黑色汽車。而這輛車的車主姬某,是西安市紀委駐西安市公安局第一監察室的干部。
事故發生兩個月后,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雁塔大隊作出了事故責任認定:車主姬某因 “違法停車” 承擔次要責任,死者羅某遠因 “觀察不周” 承擔主要責任。然而,死者家屬卻對此認定表示強烈不滿,他們指出事故認定書中存在多處與事實不符的地方。比如,事故現場涉事車輛上方明顯有兩個路燈熄滅,并非認定書中所寫的 “夜間有路燈照明,視線良好”,而且涉事全路段是禁停路段,有明顯的禁停標志,這些都被認定書忽略。此外,羅家人還認為雁塔大隊在處理該案件時涉嫌程序違法,因為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級資格的主辦警察侯某,未在事故現場圖以及事故現場勘驗筆錄上簽名。
面對家屬的質疑,羅某遠家屬申請了復核。6 月 30 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作出復核結論:“該事故認定適用法律錯誤,責令雁塔大隊重新調查、認定”。目前,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已安排事故大隊、法宣大隊介入調查認定工作,并將盡快依法依規作出結論,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
那么,在這起事故中,責任究竟該如何劃分才合理呢?從全國的類似判例來看,違章停車被撞造成他人致死的情況,肇事車輛車主一般會被認定為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比如 2024 年 11 月河南靈寶的案例,以及今年 4 月 22 日廣東江門的案例,交警部門都根據具體情況作出了相應的責任認定。而對于此次西安的事故,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認為,基于公平原則,此事故責任為同等責任較為合理。
這場事故引發的爭議仍在持續發酵,公眾的討論焦點已從單純的責任劃分轉向更深層的制度反思。多位法學專家指出,案件暴露出的執法程序瑕疵值得警惕——事故現場圖缺失主辦警官簽名、勘驗筆錄與實際情況不符等問題,若查證屬實,可能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關于證據效力的核心條款。中國政法大學交通法學研究所所長李巍在接受采訪時強調:"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前提,任何證據瑕疵都可能動搖整個責任認定體系的公信力。"
與此同時,社交媒體上掀起關于"特權停車"的討論熱潮。有網友梳理近三年公開報道發現,涉事路段電子西街的違停現象長期存在,周邊居民多次投訴未果。城市規劃專家王建軍在微博發文指出:"主干道違停屢禁不止,反映的是城市停車資源分配的結構性矛盾。2024年西安機動車保有量已突破500萬輛,但配套停車位缺口達38%,這種供需失衡必須通過智慧交通系統和錯峰共享機制來解決。"
事故中熄滅的路燈同樣引發連鎖反應。西安市城管局連夜啟動全市照明設施排查,截至4月2日共修復故障路燈217盞。這個"遲來的整改"被市民稱為"血的教訓換來的光明"。而涉事交警侯某的執法資格問題,已觸發公安系統內部督察程序。據知情人士透露,陜西省公安廳正在醞釀建立交通事故處理"雙隨機"抽查機制,未來將通過交叉復核、AI輔助審核等方式強化監督。
這起事件不僅僅是一場簡單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糾紛,它還涉及到法律的公正、程序的規范以及公眾對公平的期待。我們期待相關部門能夠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給出一個公正合理的調查結果,讓逝者安息,也讓生者信服。同時,這起事件也給我們所有人敲響了警鐘,無論是停車還是行車,都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因為每一個小小的疏忽,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大家對此事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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