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于婷
親友之間聚會飲酒雖能增進感情,但若過量飲酒或處置不當,極易引發悲劇,甚至釀成法律糾紛。近日,成都大邑法院就調處了一起因聚餐飲酒而引發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
圖據 大邑法院
2023年5月,小張邀請小田、小趙和小錢在大邑縣某火鍋店就餐并飲酒。就餐完畢后,小錢在明知小田飲酒且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將其所有的二輪摩托車交與小田駕駛,而小張等二人也并未進行勸阻。行駛途中,小田不幸發生車禍身亡。因賠償事宜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小田的法定繼承人遂將小張等三人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秉持“調解優先、案結事了”的理念,引導雙方當事人優先選擇調解方式化解糾紛。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進行協商溝通,針對關聯案件責任認定和責任劃分等問題,結合法律法規和相關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各方一一釋明,在法官耐心調解下,三名被告表示自愿分別給付原告50000元,并達成調解協。至此,這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法官說法
親朋好友相聚時,免不了把酒言歡,但小酌怡情,過量傷身。共同飲酒人之間負有合理的注意義務,應當及時提醒飲酒者不駕車,對醉酒者進行照顧、護送和救助等,如果共同飲酒人違反其注意義務,則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法官在此提醒,要文明飲酒、適度飲酒,莫因勸酒、酒駕而引發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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