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節奏的都市生活中,健身成了許多上班族放松身心的方式。然而,當一家你常去的健身房突然閉店,并換了新招牌,你的會員費和私教課程該何去何從?最近,徐匯區的一家健身房就上演了這樣一出“換臉”風波,讓不少會員陷入了維權困境。
健身房“換臉”,會員遭遇退費難
故事要從2021年開始說起。2021年,多名會員在美格菲健身中心的一家徐匯分店辦理了會員,陸續買了私教課程。但2023年5月底,美格菲健身中心突然告知會員他們要閉店了。沒過多久,另一家新的健身房就在原址上開了出來,連內部的健身器材都沒換過。會員們本以為只是換了個名字,沒想到私教課程也出了問題。
鐘小姐就是其中一位維權會員。她從2021年開始就在美格菲健身,一共支付了20492元。美格菲閉店后,她收到了新健身房的通知,要求她再加點錢購買新課程,才能激活原來沒上完的課程,否則就不能繼續健身。
趙女士的遭遇更是令人咋舌。她從2021年開始陸續充值了14次會員費,共計175840元,購買了年卡和434節私教課程。美格菲閉店后,新健身房最初表示可以無條件承接她的課時,但沒過多久,就給趙女士打了一通電話。趙女士說:“后面他又反水了,他說我要繼續買新的課程,以前的課程才可以幫我激活。等于說,我要再買100節課,那之前的100節課才能繼續使用,那等于說,我要再花更多的錢,去他們店里再買新的課了。那我肯定不愿意的,因為之前的課都已經打水漂了?!?/p>
一審:涉事健身房只是換了個“馬甲”,經營主體沒變
面對健身房的強勢態度,包括鐘小姐和趙女士在內的四位會員選擇了拿起法律武器。她們分別向徐匯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剩余課程費。在法庭上,消費者提交了與美格菲健身中心簽訂的“會籍協議”,其中明確約定了“如果甲方終止營業,應提前三十日告知乙方,并根據會員卡的實際使用情況退還預付費余額。”
然而,健身房方面卻辯稱,他們只是邀約先前公司的老會員,并不存在繼承前公司債務的情況。他們強調,公司已經進行了工商變更,名字也換了,法定代表人和股權也都進行了變更,與之前的公司并非一家。但法官通過工商調查發現,雖然公司名稱和股權結構發生了變化,但實際經營主體并未改變,因為原來的注冊主體并未注銷掉。因此,徐匯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消費者的訴求,認定健身房未按約履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比例退還剩余課程費。
二審:“自己和自己簽約,不合法!”
健身房方面不服一審判決,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在二審中,他們依然堅持之前的觀點,認為通過工商變更和股權轉讓,已經與前公司撇清了關系。當時,健身房的上訴代理人表示:“我們和前一家公司,在接手的時候,簽了合作協議,我們并不是同一家”。
但二審法官明確指出,首先,從目前工商認定的事實來看,這兩家名稱不同的健身房實際上就是同一家公司;其次,如果真的存在“簽訂合作協議再轉手”的情況,那就意味著“自己和自己簽約,無論從商業邏輯的角度,還是從目前法律法規管制的角度來說,這都是不允許的,哪有自己左手和右手簽約?自己的紅馬甲和綠馬甲簽個約?”
因此,既然經營主體是同一家公司,那這家新健身就必須承擔之前的合同義務。最終,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然而,判決生效后,健身房卻遲遲不履行退費義務。
2025年6月18日,徐匯法院執行局執行法官張鑫前往涉案健身房現場執行。面對法官的執行,健身房股東陳某卻反復強調執行和自己沒關系,“說白了,案子判歸判,和我沒關系。”
在反復溝通后,執行法官決定對健身房進行現場搜查,看現場的柜臺里是否有可供執行的財物和現金。與此同時,執行法官也輾轉聯系到了健身房的法定代表人張某,通知他第二天去法院,當面給他釋法說理。
不過,第二天來的人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張某,而是一位自稱是健身房員工的李女士。經過一番交涉,健身房最終同意先支付一個案子的執行款,并承諾其余三個案子在七個工作日內付清。
兼顧勝訴權和營商環境 執行有了最優結果
面對健身房“擠牙膏”式的執行態度,執行法官依然選擇了給予他們一定的時間來主動履行義務。這背后,是執行法官對優化營商環境和善意文明執行的考量。畢竟,這家健身房還在正常經營,法官希望既能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又不對健身房的正常經營造成過大影響。
最終,在法官的督促下,健身房終于在7月2日把4萬多的執行款項打進了法院的代管賬戶,再由法院交還給了維權的4名消費者。至此,這起因健身房“換臉”引發的維權風波終于畫上了句號。
消費者如何維權?法官支招
對于目前健身房等預付費機構突然轉手的情況,執行法官張鑫也提醒消費者可以正當維權,“只要實際經營主體未變,消費者仍然可以要求其按照之前的合同提供相應服務。如果無法提供相應服務,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會員費和課程費?!?/p>
本文來源:案件聚焦
微信編輯: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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