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
氣溫不斷升高
部分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騎乘人員
因“天熱捂得慌”
出行時不戴安全頭盔
或把安全頭盔放在車簍里
頭盔戴與不戴的區別
▲未戴安全頭盔
▲戴了頭盔救了一命
自2025年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啟動以來,全市公安交管部門采取“常態+錯時錯峰”的勤務方式,向更早、更晚時段延伸,持續開展騎乘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全力守護人民群眾交通安全的“頭”等大事。
說一千道一萬
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安全的
第一責任人
現將下面這些對自己
“不負責”的騎乘人員
進行曝光提醒
姓名:陳某華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八達西路
姓名:董某娣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賀某干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黃某強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八達西路
姓名:黃某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紀某輝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李某華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八達西路
姓名:李某霞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八達西路
姓名:李某生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李某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李某娣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柳某鵬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羅某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羅某華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歐某宇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彭某野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東路
姓名:王某禮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東路
姓名:王某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吳某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吳某電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八達西路
姓名:謝某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八達西路
姓名:張某澤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張某惠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鐘某豪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姓名:鄒某
違法時間:2025年5月9日
違法地點:建設中路
法律鏈接
摩托車(黃牌、大藍牌)戴頭盔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五十一 條規定: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電動自行車(小藍牌)戴頭盔法律依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43 號《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第六項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在道路上行駛時,除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駕駛和乘坐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賀州交警將持續不定時
對騎行不戴頭盔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騎車出門請務必戴上頭盔!
生命只有一次
請安全出行、規范騎行!
交警提醒:頭盔規范戴!
佩戴安全頭盔能最大程度減輕交通事故給騎乘人員帶來的人身傷害,別看頭盔小,關鍵時刻能救命!為了您的生命安全,請大家騎乘摩托車、電動車時一定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賀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宣傳科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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