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北京職業球隊公然賄賂裁判,不是北京國安,宋凱或練過太極
文/姜詩華
很多事情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有關中國的職業球隊與裁判茍且蠅利的傳聞,其實并不少。但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發現并被曝光的,實屬罕見。讓人震驚的是:居然有北京職業球隊公然賄賂裁判,不是北京國安。
7月9日,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中足聯)一紙罰單把北理工釘在恥辱柱上。中足聯發文稱:中乙北京理工足球俱樂部因試圖向裁判員贈送禮品,被處以通報批評并罰款人民幣10萬元。公告措辭嚴厲,直指其行為“擾亂比賽秩序,破壞足球行業風氣”。
但有意思的是:該違規事件發生于6月15日北京理工的中乙賽事中。當值裁判組為湖北籍主裁曹子罡與陜西籍裁判監督徐強,但處罰決定未明確指向具體收禮對象。關鍵細節在于:“試圖贈送”定性:處罰依據強調行為處于“未遂”狀態,表明裁判方未實際收受禮品,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送禮都沒送出去!
所以,仔細分析一下通報不難發現,這是一起送禮未遂被通報的事件,但問題是,那些送禮成功的球隊和裁判,為什么就沒被發現呢?其實有些時候,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就是對不正之風的縱容,因為很多時候的茍且不是沒有發生,而是沒有被發現。不是不能發現,而是不愿甚至不敢去發現。
再看看十萬元的罰款處理結果,簡直就是板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宋凱顯然是練過太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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