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大結局爛尾了嗎?得從兩個層面看。
現實角度,導演給大家拍了部爽劇,不算爛尾。
我們來看一下東平的成分,公檢法一二把手都是黑惡勢力的直接或間接保護傘。
甚至省里四大班子副職也是間接保護傘,江旭東的兒子江遠與他們是一伙人,這意味著東平是鐵板一塊,針插不進,水潑不進。
萬海是東平數一數二的大企業,能搞礦業、KTV、集散中心,肯定也有人。
他們三兩下就將其扳倒并定性為黑社會組織打成鐵案,指導組下去調查,沒查出什么關鍵信息反而江旭東三言兩語就地解散,專案組重啟案件,萬海便死在了監獄。
其實劇中也明里暗里的暗示了許多。
如果沒有礦難這種驚動大領導的重大案件,輿情根本無法壓住,這事就翻篇了。
多年后,該升官的升官,該洗白為著名企業家的成為著名企業家,一陣風過,什么痕跡也留不下。
再說洪亮,岳父、小舅子、老婆全部涉案。
好友喬振興枉死,李人駿深度參與,自己還背著冤假錯案和輿情風波,這樣人能進專案組嗎?
即使進了,他能不是白手套嗎?他能像洪亮一樣不徇私情,坐看自家家破人亡嗎?
還有東平最貴的豪宅,里面住著東平一多半的體制內大小官員。
天龍集團又是當地經濟支柱型企業,維系著萬千家庭的生計,東平面臨著轉型,如此龐大又盤根結錯的勢力,輕易能倒嗎?
真實情況是找幾個人當替罪羊,大佬們暫避風頭,然后接著奏樂接著舞。
可能有人覺得夸大其詞,以王大有變熊磊案為例。
此案并非杜撰,有原型,還不止一個,云南孫小果案,陜北“孫小果”案(郭二娃案),與王大有案幾乎如出一轍。
他們是當地或省里查處的嗎?不是,前者是因中央督導組,后者是因全國性的掃黑除惡。
但《以法之名》如果真按現實拍了,那就太壓抑了。
老百姓就會對法理失去信心,讓制度失去公信力,只有除惡務盡,善惡有報,才是安居樂業,這樣的爽需多一些。
劇作角度,確實爛尾了。
注水嚴重,共計閃回117-291次,每集的有效信息20分鐘不到,比《西游記后傳》的鬼畜三連都夸張。
煽情過于尷尬,最后6集,除了鄭雅萍,剩下叫得上名字的角色,有一個算一個。
一個接一個的煽情,親情友情愛情輪番來一遍,與閃回臥龍鳳雛,以及國產劇慣用套路,跳樓或滑坡必崴腳。
工具人太明顯,結尾陳勝龍的手機錄音被繳獲,所有人皆可定罪。
再祭掉萬海、謝鴻飛、秦鋒,對案情推動有價值嗎?沒有,只是為了讓洪亮大義滅親,完成公義救贖。
就此再來捋一下案件。
破案全靠反派內訌,做事不過腦子,陳勝龍、熊磊、禹天成,一個瘋、一個傻、一個癲,沒一個正常人。
反派輕易脫身也靠保護傘們傻白甜,李人駿、柳韻、蘭景茗,一家人智商不在線,身居高位卻非人精,說出去也沒人信。
許言午雖沒直接參與犯罪,但縱容他人違法,怎么也得有個瀆職吧,竟然全身而退。
江敏知情不報,至少有包庇罪吧,結果啥事沒有,李人駿、柳韻、蘭景茗,自罰三杯。
洪亮一個電話,他的家人和他自己全被保護了起來。
萬海、張文菁、萬潮作為關鍵證人,多次向專案組明示,無一人被保護,反倒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工具。
如此《以法之名》,真的不是在黑司法嗎?你看完后有感覺到司法是你的后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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