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0日,作惡多端的孫小果被執行死刑,直到走到生命終點,孫小果才明白,再狠的狠人,也扛不住時代的審判。
提到孫小果很多人并不陌生,他是地方惡霸,不但犯有故意傷害罪,還有強制猥褻和侮辱婦女的罪名。
孫小果依仗母親和繼父的庇護,多年來,一直為非作歹,強大的背景,讓他一次又一次躲過了法律的審判和制裁。
但人間正道是滄桑,最終,孫小果終于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1977年,孫小果出生在昆明,其父母都是公安系統的人,不過這個家庭從未給過他正常人的安全感。
父親陳躍脾氣暴躁,酗酒后家暴成性,母親孫鶴予最終選擇離婚,卻沒能爭到孩子的撫養權。
因為從小生活在暴力的陰影下,導致孫小果從父親那里學會了欺負和控制。
隨著年齡的增長,他變得桀驁不馴,叛逆極端,逃課、打架、混社會,在學校里帶著小團伙橫行霸道。
母親再婚后,把他接到了身邊,可此時,這個兒子早已不是她記憶里的那個孩子了。
孫鶴予在面對渾身都是問題的兒子時,她沒有教他改正,而是一味妥協、補償。
孫小果要什么,她就給什么,他想當兵,但是年齡不夠,可母親和繼父卻動用關系,給他篡改了出生年份,硬是把他“塞”進武警系統。
就這樣,一個心理早已變形的少年,在權力的呵護下,一步步成長為無法無天的惡魔。
如果說童年環境是導致孫小果性格扭曲的開端,那么制度的漏洞和權力的庇護,則讓他徹底放飛自我。
1994年,目中無人的孫小果,伙同幾名社會青年,對兩位年輕女性實施了輪奸。
按理說,這是徹底斷送前程的大案,可在母親和繼父的運作下,這起惡性案件居然沒有掀起波瀾。
因為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導致孫小果更加肆無忌憚。
從1997年開始,他連續犯下多起強奸、暴力傷人案件,甚至有受害者被他當眾打到昏迷。
因為罪大惡極,孫小果原本被判處死刑,可讓人無法接受的是,這一次的“死刑”并沒有被執行。
靠著家中的人脈和強大的背景,孫小果接受再審后,竟然改判為20年有期徒刑。
在監獄里,他甚至還拿到一個防盜井蓋的國家專利,隨后以“積極改造”為名,申請減刑。
2010年,孫小果居然大搖大擺地走出了獄了,前后不過13年。
一次輪奸、三次強奸、數次惡性打人致殘,這樣的人,竟然能出獄做生意、開夜店、混黑道。
這不是他一個人的錯,這是一個系統性的悲劇。
出獄后的孫小果并沒有痛改前非,反而變本加厲,他換了名字,開始以“李林宸”的身份活動。
此后他注冊公司、開設酒吧,網羅社會閑散人員,成立了自己的小圈子,并一步步打造出一個以他為核心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他開設賭場,暴力催債,參與斗毆,甚至干預證人作證,他的團隊中,有刑滿釋放人員、有不法商人,還有替他出面擺平麻煩的“掮客”。
他像個地下皇帝,活在法治的縫隙中,享受著特權帶來的快感,也繼續制造著新的傷害。
2019年,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深入推進,孫小果的惡行才被按下終止鍵。
當時,中央督導組進駐云南,孫小果舊案重啟,辦案人員順藤摸瓜,終于查清背后復雜的關系網。
這一次,沒有人能保住他了,2020年初,最高法核準其死刑判決,同年2月,他被執行死刑。
孫小果的死,是必然的結局,但真正值得人警醒的是,他為什么能活這么久。
在孫小果罪惡的履歷里,不只是他一個人和一個家庭的問題,還有一整套制度的失守,一群掌權者的放任甚至縱容。
他母親孫鶴予,最終也因嚴重違法違紀被查處,他的繼父,也就是他減刑的操盤手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雖然惡人終究有了惡報,但問題是,那些年他毀掉了太多人,誰來補償受害者的人生呢。
讓人擔憂的是,孫小果不是個別現象,而是一種特權型惡的典型。他的復活不是靠手段有多高明,而是因為權力結構出現了漏洞。
沒有了這張保護傘,他不過是個十幾歲就進少管所的劣跡青年,根本不可能作惡二十年。
所以,我們不能只滿足于一個孫小果伏法,而是要思考,還有沒有第二個。
孫小果的命運,最終被時代終結,他以為自己無敵,其實只是在制度漏洞中多茍活了幾年。
他的人生結局也告訴我們,當一位母親把權力當作溺愛的延伸,當一個家庭視規則為可交易的籌碼時,社會就必須亮劍。
我們必須告訴所有人,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作惡終將伏法,特權也終將坍塌。
孫小果死了,正義還活著,而我們也要繼續守住這道底線,讓法治成為所有人的最后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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