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這個詞在中國可以說是家喻戶曉。提起它,有人覺得是城市秩序的維護者,有人卻覺得是“暴力執法”的代名詞。
近年來,關于城管的爭議從沒停過,甚至有專家直接放話,說城管是“國內最大的非法組織”,應該解散。這話聽著挺聳人聽聞,但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城管從哪來的?歷史咋回事?
要搞懂城管,得先看看它是怎么來的。城管全名叫“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聽著挺官方,但其實它的根兒并不深。
回溯到上世紀90年代,那時候中國城市化蹭蹭往上漲,大量農村人口涌進城市,城市管理一下子就亂了套。
占道經營、亂擺攤、違章建筑滿地都是,原來的管理部門根本忙不過來。1997年,北京第一個站出來,成立了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城管”。
這之后,全國各地一看這招管用,紛紛跟進,城管隊伍就這么在全國鋪開了。簡單說,城管就是城市化進程里應運而生的產物,專門管那些“臟亂差”的問題。
城管干啥呢?主要就是清理占道經營、拆違章建筑、管市容衛生、查噪音污染、收拾非法廣告等等。
聽起來挺正能量,但問題在于,他們管的事兒大多跟小商販、流動攤販這些社會底層群體有關。這就埋下了矛盾的種子。
二、城管為啥老挨罵?爭議在哪?
城管火了,但不是因為干得好,而是因為爭議太多。網上隨便一搜,城管打人、砸攤的新聞一大堆,群眾意見大得很。為啥會這樣?
1. 執法方式太糙
城管執法,經常被吐槽“簡單粗暴”。比如為了清占道經營,直接掀攤子、沒收東西,甚至動手打人。
2013年,湖南長沙一小商販被城管打成重傷,輿論炸了鍋。2016年,廣東深圳一城管反過來被商販捅傷,又是滿城風雨。這些事兒一出,城管形象直接崩了。
2. 標準不統一
城管執法全國沒個統一標準,同一個事兒,這地兒罰款50,那地兒可能直接沒收,搞得群眾心里不服。有的地方城管還被指“亂執法”,今天管這個,明天管那個,全憑心情。
3. 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城管隊伍里不少是臨時工,培訓不到位,法律意識淡薄。有的隊員脾氣火爆,一言不合就上手,哪管什么人性化管理。
這些問題加一塊,城管就成了眾矢之的。老百姓看他們不順眼,覺得欺負弱勢群體;媒體一曝光,更是火上澆油。
三、城管真是“非法組織”?
1. 法律地位模糊
首先,城管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它的執法權據說是來自1996年的《行政處罰法》,這法里說行政機關可以委托別的組織執法。
可問題是,城管壓根不是行政機關,算啥呢?說它是政府部門吧,它沒那地位;說它是普通機構吧,它又有執法權。這法律定位不清,導致它干的事兒經常越界。
2. 執法程序不規范
城管執法,經常直接限制人身自由、沒收財產,但程序上漏洞百出。比如拆違建,可能連個正式通知都沒有,直接推土機上陣。按法律,這都不合規,容易引發矛盾。
3. 建議解散
與其讓城管這么亂來,不如徹底改革,要么明確它的法律地位,要么干脆解散,把職能分給公安、工商、環保這些有明確執法權的部門。他這話雖然激進,但確實戳中了城管問題的核心。
四、城管的問題咋解決?改革干了啥?
面對這么多問題,政府也不是沒動靜。近年來,各地都在試著改城管,想法不少,效果也有好有壞。
1. 柔性執法
有些城市開始推“柔性執法”,意思是別老硬碰硬,多點人性化。
比如上海2018年搞了個“城管+社區”模式,讓社區居民一塊參與管理,少點沖突,多點溝通。這種辦法挺接地氣,矛盾確實少了。
2. 第三方監督
北京2019年弄了個城管執法監督委員會,請社會各界人士盯著城管,看他們干得咋樣。這招有點像“群眾監督”,能讓城管收斂點。
3. 培訓提升素質
有的地方開始給城管隊員上課,教法律、教溝通,希望他們別老動手動腳。這步子雖小,但至少是個進步。
這些改革有點成效,城管形象好轉了些。但要真解決問題,光靠這些小修小補還不夠,得動大手術。
結語:
說到底,城管咋改、存不存在,老百姓最關心的是生活咋樣。城管要是能管好市容,又不欺負人,誰不樂意?
但現在這情況,不少人一提城管就皺眉。特別是流動攤販、擺攤大爺大媽,對城管那是又怕又恨。
其實城管也有難處。城市管理不能不管,攤販占道、違建亂搭,確實影響秩序。可管得太狠,老百姓受不了;管得太松,又干不成活兒。這矛盾咋調和,是個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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