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微博賬號“蘇銘軒媽媽”發(fā)了兩條微博:她年僅3歲的兒子在湛江市醫(yī)科大學附屬醫(yī)院做全麻微創(chuàng)扁桃體囊內切除手術,卻腦死亡了。
看得出來,這位媽媽是當天新注冊的微博,總共只有兩個帖子。
根據第一個帖子的敘述,具體時間線如下——
6月27日入院,手術前檢查正常。
手術單顯示,手術從當天10:40開始,11:40結束,手術時間約1個小時。
但男童5個小時才被推出手術室,直接轉入ICU觀察,當時男童呈半醒狀態(tài)。在此期間,家長詢問護士,回答一切正常。
6月28日上午8點,家長去醫(yī)院接男童,回復說要等到下午。
下午3時許,醫(yī)生告訴家長男童曾心跳驟停搶救了8分鐘。家長要求轉院治療,醫(yī)院稱狀況危險不能移動。
“3天后”(原帖中的話,無法推測具體日期,應為6月30日至7月2日之間),醫(yī)院告訴家長男童臨床上已經腦死亡。
第二個帖子可以看出并非這位媽媽本人所寫,其中稱醫(yī)院事后告訴他們家說,孩子心臟有問題且有尿毒癥。
男童家人向媒體求助,多家媒體采訪后補充了下列信息——
男童媽媽姓李;
手術前,李女士曾問醫(yī)生有沒有保守治療的必要,醫(yī)生表示必須要手術;
手術中,李女士曾被叫進手術室一次,她看到孩子的手腳還在動;
手術后,醫(yī)院解釋需進ICU觀察的理由是“術后可能有喉嚨水腫情況,需要觀察”。
7月6日,醫(yī)院PICU的一位負責人告知家長稱男童生命體征比較平穩(wěn)。家長再次要求轉院,院方稱需要先做一個腦電波和腦血流檢查,然后才能轉院。
7月7日中午,該負責人告訴李女士一家,腦電波和腦血流檢查結論基本可以認定男童已腦死亡。
7月10日,李女士告訴媒體:家長要求醫(yī)院提供手術室和麻醉復蘇室的監(jiān)控,但院方拒絕說“監(jiān)控缺失覆蓋”。
李女士一家現已向湛江市霞山區(qū)衛(wèi)生健康局投訴。
目前,各方反應如下——
醫(yī)院回復說:手術前已經告知家長風險。
湛江市衛(wèi)健委工作人員:建議到霞山區(qū)衛(wèi)健局投訴。
霞山區(qū)衛(wèi)健局工作人員:“我們局領導都知道這個事情”,正在處理中。
李女士在微博中貼出了孩子的照片。
看得出來,這是個健康可愛的孩子。
現在,孩子家長質疑:“蘇明軒(男童名)一直身體健康,且無腦部疾病,是否存在手術操作失誤?”
看了這個這起悲劇詳細的時間線,坦率地說,我也感到很疑惑。但我是個醫(yī)學的門外漢,不敢妄加評論,便向“豆包”求助。
我的第一個問題是:腦死亡的概念是誰提出來的,含義是什么?
“豆包”回答說:它是美國哈佛醫(yī)學院特設委員會于1968年提出,含義指包括腦干在內的全腦功能不可逆轉的永久性喪失。具體判定標準涵蓋:不可逆的深度昏迷,無自主呼吸,腦干反射全部消失,腦電波消失(平坦)等,且以上狀態(tài)需持續(xù)一定時間(如美國多要求觀察24小時無變化 )。
我的第二個問題是:有人說提出腦死亡的概念是為了器官移植,是嗎?
“豆包”回答說:這種說法片面且不準確……但腦死亡概念的確立,客觀上國器官移植創(chuàng)造了更有利的條件。
我的第三個問題是:幼童扁桃體囊內切除手術,有沒有腦死亡的風險?如果有,一般概率有多大?
“豆包”回答說,風險“極其微小”。它有兩個來源,一是麻醉過程中出現并發(fā)癥,二是手術操作損傷頸部大血管。
詳細內容參見下面的截圖。
我的最后一個問題是:我國國內有沒有扁桃體手術中腦死亡的病例?如果有,請介紹一下。
“豆包”回答說有,病例就是本文所寫的這起悲劇。我再問有沒有其他病例,回答說,2024年哈爾濱10歲女孩在做扁桃體微創(chuàng)手術時因肺部大出血不幸身亡,但報道未提及腦死亡。
根據“豆包”的回答可知:蘇明軒在扁桃體微創(chuàng)手術中腦死亡在國內可能屬于公開報道中的首例。
我不是一個陰謀論者,但當出現這種情況時,凡事都往最壞處想想沒有什么不對。
我想到了媒體曾經公開報道的一些消息——
2014年3月,北京海淀區(qū)法院判決一起非法買賣人體器官案件,涉案51枚腎臟、1034萬元,北京一家有資質的三甲醫(yī)院泌尿外科的醫(yī)務人員參與其中。
2016年,中國工程院院士、肝移植權威專家鄭樹森團隊在國際期刊《國際肝臟》發(fā)表論文,宣稱通過563例肝臟移植研究,將脂肪肝移植的安全標準提升至40%。當期刊主編蒙德利要求提供這些器官的合法來源證明時,鄭樹森團隊卻交不出一張像樣的倫理證明。論文因此被撤稿,團隊被該刊終身禁發(fā)表論文。
2020年,安徽蚌埠中院終審裁定了一起非法摘取尸體器官案,6名被告中有4人是醫(yī)生。
我不想再列舉這類消息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上網搜。
除了這個“陰謀論”之外,手術過程中發(fā)生意外有時也可能是人為原因。
2年多月前震驚全網的中日友好醫(yī)院“肖飛-董小姐事件”大家應該還記憶猶新——為了維護董小姐,肖飛竟然將已經麻醉的病人扔手術臺上40分鐘不管不問……
在這個魚龍混雜、人獸共存的環(huán)境里,遭遇不幸的李女士及其家人切不可因為悲傷過度而放棄思考,把人把最壞里想沒有錯。
哭訴是沒有用的,必須要堅強起來。當下他們務必堅持一個原則:無論什么人、什么組織、什么機構,如果來動員捐贈器官,切切不可將對自己孩子的愛移情到別的患者身上而輕率同意。
此外,還應該自己去找醫(yī)療鑒定機構,詳細研究手術過程和腦死亡的原因。
孩子的生命大概率已經無法挽回,但弄清所有的細節(jié)與真相,也算是給這個幼小靈魂的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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