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封面新聞報道,6月21日,武漢的李先生因被鄰居家沒栓繩的狗撲了,李先生與對方爭執時,被撞斷鼻骨造成輕傷二級。次日,李先生送娃上學,又被鄰居挑釁式尾隨至學校門口。7月9日,被打一個月后,李先生接到警方通知,毆打他的鄰居已被刑事拘留。
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發關注并上了熱搜。遛狗要栓繩,規范遛狗行為的話題也再次引起網友共鳴。
近年來,因遛狗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訴至法庭的案例也并不稀有。以2024年深圳南山區公布的案例為例,63歲的陳女士在居住小區的空中花園散步,被一只未拴繩的中型寵物狗撞倒在地,送醫院后被診斷為多處骨折、嚴重骨質疏松及強直性脊柱炎。經鑒定,陳女士所受損傷與被寵物狗撞倒存在因果關系。法院最終判處寵物狗主人向陳女士賠償37.17萬元。
梳理相關案例不難發現,遛狗不栓繩已成為事故屢次發生的元兇,不栓繩的理由也只有一個“我家狗狗很乖,不會咬人,不用牽繩!”以釋放寵物狗天性為借口的背后,卻折射出對社會責任和法律法規的漠視。根據民法典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意味著,無論寵物狗是否真的“不咬人”,只要犬只的行為給他人造成傷害,飼養人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的規定不僅是對社會秩序的規范,也是對公民權益的保護。飼養人規范飼養行為,依法文明養犬,能及時預見風險并采取相應措施避免侵權事件發生,才是對他人、自己和寵物狗最好的保護。
文明養犬需要引起全社會的重視,在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的同時,對犬只的管理也不能放松。職能部門要強化犬只登記、疫苗注射管理工作,并對不文明養犬行為及時處罰。對于多次違規的飼養人,更要采取頂格處罰、公開違法行為等硬核手段嚴格執法。以法律手段營造文明養犬的社會氛圍。
狗是人類的朋友,也是許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伴侶。只有文明養犬,別掉“鏈子”,才能讓寵物給人們帶來更多的歡樂和慰藉。
上游新聞 時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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