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東風小區這張萬元水費單,最近讓不少人看得直皺眉。據業主反映,5月23日,抄水表的師傅上門告知其家中水表旁地下水管漏水,已漏2000多噸水,并關閉了水閥。業主連夜自費1900元改造水管后,卻得知需繳納高達10863.7元的水費。水務公司說 “按規矩,水表后歸用戶擔”,業主覺得 “這埋在地下 30 年的管子,漏了憑啥全算我的?這事就跟倆壯漢掰手腕,各有各的勁,旁觀者看著都覺得 “賬算得清,理未必說得通”。鳴哥來理一理中間的“理”與“冤”。
咱先說說水務公司的 “理”。按現行規矩,水表確實是條責任線,表前歸供水方,表后歸用戶,這在不少城市都是通行做法。就像租房合同里 “室內設施損壞由租客負責”,規則寫在明處,不是針對誰。他們倆月抄一次表,流程合規,漏水沒及時發現,更多是因為管道藏在地下,肉眼難查!
再瞅瞅業主的 “冤”。房子住了 30 年,管道是開發商當年鋪的,老化是自然規律,就像老家電總會壞,誰能天天挖地看管子漏沒漏?漏了 2000 多噸才發現,等于是 “不知不覺中欠了債”,換誰都得懵。更窩火的是,自己已經掏 1900 元改了管道,主動解決問題了,回頭還得扛萬元水費,這感覺就像 “修好了車,還得賠之前的油錢”,擱誰身上都不舒坦。
爭議的刺頭,其實在 “規則遇上老小區” 的尷尬。新小區管道新,責任好劃分。可 30 年的老房子,管道早過了 “青壯年”,老化漏水概率大增。這時候再拿 “水表后” 一刀切,就像用新鞋碼量舊鞋,總有點不合腳。水務公司按規則辦事沒錯,但規則是不是也該考慮老小區的特殊性?比如給老管道搞搞 “體檢”,抄表周期能不能靈活點?業主覺得冤也合理,但 “水表后歸用戶” 的規矩不是針對他一家定的,真要破例,其他小區有類似問題咋辦?
經12345介入,水務公司提出考慮實際困難,讓業主繳納4000多元水費,并稱這是最終處理結果。到這里也算是各退了一步。但這事沒那么容易翻篇 !水務公司保住了規則的底線,卻沒完全消弭業主的疑慮。業主少掏了錢,可心里的疙瘩未必解開。
目前,雙方仍就水費繳納問題存在分歧。
鳴哥平心而論,這事值得琢磨:
1.老小區管道維護,除了 “誰的表后誰負責”,能不能有更細致的分工?比如老小區遺留的管道,保質期過了該誰管?
2.抄表周期和管道隱蔽性之間的矛盾,是不是該有配套的排查機制?總不能等漏成 “天文數字” 才算賬!排查的責任誰來擔當?
3.協商降價是權宜之計,可下次再出現類似問題,還能靠 “協商” 解決嗎?
說到底,鳴哥認為,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水務公司守規矩沒錯,但守規矩不等于 “認死理”。業主維權合理,可維權也得考慮規則的普遍性。老小區的管道問題不是個案,把 “水表線” 劃得再清,不如把 “人心賬” 算得更透!但是鳴哥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慮,水表入老百姓房屋后歸業主,公共區域歸水務公司,這樣可能更好些。你們怎么看?評論區一起討論一下!
毒舌鳴哥不杜撰,犀利觀點論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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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泰州百曉生 鳴哥觀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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