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以法之名》大結局了,不得不說大結局最后令人很唏噓,萬海死了,謝鴻飛也死了,喬振興的弟弟秦鋒也死了,令人實在是意想不到,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洪亮最后能夠破案,靠的不是他多么的努力,而是他運氣好,陳勝龍錄制了所有的錄音,而且恰好陳勝龍和禹天成撕破臉,又恰好陳勝龍讓他去找自己,這才給了洪亮機會得到錄音。
只是這么多運氣好,給人看到的不是這位檢察官的能力,也不是正義昭彰,而是靠運氣破案,要是沒有這些錄音,專案組還能破案么?還能查到黑惡勢力以及保護傘么?最多也就是抓到孫飛這樣的人物吧,然后過段時間他被撈出去,或者立功減刑,可以說這部劇的結局沒有遲到的正義,只看到了部分真相。
最后禹天成和陳勝龍、熊磊等人判了死刑,程子健判了無期,大小來還有星子都被嚴懲,至于江遠判了個死緩,江旭東則是判了十年而已,孫飛無期,溫琴八年,姜紅軍十六年……蘭景茗只是被擼掉了政法委書記的職位而已,沒有入獄,這樣的結局是真的令人感覺到不可思議,其中蘭景茗沒有入獄是真的出乎預料之外的。
一開始所有人都認為蘭景茗有問題,這位真的太急于給萬海定罪了,要知道萬海案只有口供沒有物證,她自己就是從檢察官做到政法委書記的,怎么可能不清楚證據閉合的重要些?怎么會不明白萬海案錯漏百出,可是這位直接就是要自己的手下人把這個案子做成推翻不了的鐵案,甚至對指導組的態度也是十分的反感。
后來指導組查到了什么,她就立馬讓李人駿放了張文菁,自己去省里面匯報,逼迫指導組撤離,這也就罷了,更為可怕的是131案這位讓謝鴻飛負責,加上謝鴻飛后面幫著禹天成找萬海談判,這些都令人毛骨悚然,這位絕對是參與進去的,萬海案、131案,這位都有問題,或許沒有受賄,但她妨礙司法公正,而且用幫江旭東做事,賄賂他,只是因為缺乏證據,所以最后沒有被繩之于法。
相比起這個,其實江旭東的問題更嚴重,因為江旭東余罪太多太大了,除了最后他因為包庇縱容黑惡勢力罪,還有濫用權力等,萬海和謝鴻飛的死都和他有關系,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們首先說一下謝鴻飛,這位貪生怕死,為什么最后被專案組帶走之后選擇了跳崖自盡?當然不是黑惡勢力威脅到了他,而是江旭東要他死。
黑惡勢力對他有威脅,但不夠讓他死,但是江旭東的權力則不一樣,所以謝鴻飛最后臨死之前才會提及江旭東,讓洪亮問候他,這才是為什么洪亮最后回家質問自己的老岳父的原因,因為他猜到了是江旭東所做的,所以才會問江旭東江遠參與多少,江旭東有沒有參與到這些事里面去,他只是缺乏證據而已。
還有就是萬海的死,萬海在獄中被毒殺的,王華山都準備跑路了,為什么還要毒殺萬海?他利用江旭東阻止了萬海向洪亮等人說出所有真相,完全沒必要殺了萬海,有一天的時間足夠他逃到國外去了,但是這位卻還是出手毒殺了萬海,這是為什么呢?自然是江旭東的意思,因為他和江旭東一直有聯系。
131案王華山就有參與,而他是江旭東調到監獄上班的,那么這位為什么要幫孫飛?自然是江旭東的意思。而且洪亮在審訊,江旭東突然打電話,應該也是他聯系了江旭東,江旭東眼看萬海就要把自己的丑事捅出去,自然要了萬海的命,所以說萬海慘死就是江旭東的意思,真正的兇手其實是江旭東。
這部劇最后的結局可以說是真的令人意想不到,蘭景茗沒有入獄,這還不算啥,江旭東只是被判了十年,事實上這位的罪行要真的查出來,絕不是十年的事情,余罪太多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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