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掃黑劇《以法之名》大結局了,禹天成和江旭東等反派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15年前,陳勝龍替江遠頂罪后,禹天成從江旭東手里拿到了礦山的批文。
后面發生的事情,就是1·31搶劫殺人案。禹天成的目標本來是殺萬海的,可是萬海跳樓逃跑,僥幸保住了命。
事后,江旭東親自出面,讓禹天成把大成礦業無償轉讓給了萬海,并且還要禹天成離開東平。
后來,大成礦業里發現了銅鎳,禹天成便和江遠策劃了萬海案,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拿回礦山。
江旭東為禹天成辦好批文時,他想徹底兩清,這可能嗎?
萬海案被辦成鐵案后,禹天成決定把礦業和新能源交給江遠,他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徹底綁定江遠江旭東。
只不過,禹天成似乎忽略了心腹陳勝龍的感受,沒有給陳勝龍足夠的補償和心理安慰,這才導致了黑惡勢力內部的分裂和對立。
江遠就是一個貪婪自大、自命不凡又膽小怯懦的二代公子哥,江遠唯一的依靠就是他家的老爺子江旭東,沒有了江旭東,單從個人辦事能力來說,江遠給陳勝龍提鞋都不夠格。
禹天成苦心布局4年(也可以說13年),最終卻因為江遠造成了黑惡勢力內部的分裂,禹天成這不是弱/智嗎?
不是!這是禹天成周密設計的脫身計劃。
江遠和陳勝龍徹底對立,黑惡勢力的保護傘也徹底分為兩派。江遠這邊,他的保護傘是江旭東。
陳勝龍這邊,他的保護傘是謝鴻飛、孫飛、王華山、姜紅軍。
江遠和陳勝龍徹底對立,再加上省檢專案組已經深度介入,蘭景茗這邊,他們現在是進退兩難。
和省檢專案組對抗,就意味著自己是保護傘,后果更嚴重。重查萬海,就證明他們當初失職瀆職,后果也好不到哪里去。
兩害相權取其輕,對蘭景茗他們來說,他們只有選擇重查萬海案,并且還會從快從重,通過萬海案把陳勝龍他們快辦快殺。
禹天成從13年前的1·31搶劫殺人案后,就離開東平躲在幕后了,就算陳勝龍他們把禹天成供出來,但專案組估計也很難拿到禹天成的直接罪證。
畢竟,禹天成全程沒有參與殺人,就算判刑,也判不了多長時間。
根據以上所述,禹天成把礦業交給江遠,并且不給陳勝龍足夠補償這個迷惑操作就很好理解了,他挑起江遠和陳勝龍的對立,就是故意的,目的就是讓江遠這邊和陳勝龍這邊互斗,最終兩敗俱傷,他好消除全部線索和證據。
禹天成是天宇集團董事長,陳勝龍的天龍集團,禹天成是通過陳勝龍對他的感恩之情來隱性控制的,他自己在天龍集團,并沒有股份。
陳勝龍出事,牽連不到禹天成自己。
江遠是江旭東的兒子,像江遠這樣的人,有老爺子做靠山,他肯定是貪心不足的,江遠拿到萬川礦業后,后面的事情就是架空禹天成,自己獨占一切了。
同時,江遠和江旭東也肯定被禹天成控制,他們想除掉禹天成的心,肯定是有的。
陳勝龍跟著禹天成這么多年,翅膀早就硬了,陳勝龍后面要做的,肯定和江遠一樣,也是要徹底架空、甚至除掉禹天成。
禹天成這頭老狼身邊,有江遠和陳勝龍這兩頭已經發育成熟的狼,他肯定是睡不著覺的。
所以,禹天成在萬海案之后,再來這么一出,就是要徹底除掉江遠陳勝龍這兩個威脅,以及他們倆身后的保護傘。
江遠和陳勝龍以及他們的保護傘被除掉后,禹天成就徹底安全了。禹天成不但安全了,礦業和洪家村的地皮,包括天龍集團,以后也都是他的了。
假如禹天成真有這樣一個計劃的話,他的很多迷惑行為,尤其是制造矛盾讓江遠和陳勝龍相互廝殺,就很好理解了。
1·31搶劫殺人案,本來就是禹天成的一個一箭雙雕計劃,目的一是殺掉萬海,拿到礦山;二是為保護傘和李人駿這樣的投機者的升遷鋪路。
1·31搶劫殺人案發生時,洪亮也是東平市檢專案審查組成員,因為洪亮和李人駿想法一致,投了李人駿的贊成票,所以洪亮當時也是得了好處的。
洪亮辭職轉行去北京的事,《以法之名》中說是江旭東建議的,可是,洪亮在北京的新工作、住處等,都是江遠安排的。
所以,洪亮辭職轉行去北京,最有可能是江遠的主意,而江遠的主意,應該是禹天成在背后攛掇的。
萬海案是禹天成和江遠一起策劃的,禹天成肯定把自己的未來規劃告訴了江遠,包括洪亮去的那家公司,也是未來的合作伙伴,這才讓江遠下決心攛掇江旭東和江敏,讓洪亮去北京的。
對洪亮的安排,是禹天成在調虎離山。
禹天成一切都想好了,等江遠陳勝龍兩敗俱傷后,他再巧妙地把天宇集團等拿回來。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禹天成可是布了一個大局!
只不過,禹天成老謀深算,卻沒有算到3點。
第一點是萬海的兒子,萬潮這個富二代,居然敢拼命硬剛,而且把專案組招來了。
第二點是洪亮居然敢不顧及家庭和婚姻,把老丈人江旭東和小舅子江遠都舉報了。
第三點他沒想到的是,陳勝龍多年以來,居然在很多關鍵時刻都偷偷錄了音,并且錄音最后被洪亮拿到了。
禹天成這只老狐貍,機關算盡太聰明,最后反誤了卿卿性命,還是那句老話說得好,多行不義必自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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