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集熱播劇《以法之名》大結局中,洪亮的小舅子 江遠是如何走上絕路的? 受了禹天成的蠱惑 禹天成先是找一群小混混去找江遠要錢,不給錢就拳打腳踢。小少爺被打得毫無還手之力喊救命時,陳勝龍和熊磊如同天上掉下來的天使一樣救了他。 而,這一切,禹天成都坐在車里看了整個過程,就等著小少爺入局。 2、江遠開車撞死人 陳勝龍和熊磊成了好哥們兒后,禹天成師徒3人就經常去找江遠,帶他各種廝混。 江遠18生日,禹天成先是慫恿江遠喝酒,喝醉后送他一輛豪華跑車。哪個18歲的男孩能拒絕得了跑車呢?立即開著跑車去兜風,就撞死了人。 這就是禹天成想要的結果呀,他就是要讓江遠犯錯,留下把柄方便對他進行控制,再以此用江遠他爹用中的權力無惡不作。 3、陳勝龍還故意弄出礦難事故,跟江遠對著干 陳勝龍為了把萬海變成黑社會,用了3年的時間付出了昂貴的代價,誰曾想,江遠從國外回來就要摘果實。 陳勝龍怎么能忍受呢?為了與江遠對著干,為了占取先機奪礦,故意弄出礦難事故,引起轟動,把江遠給暴露了。 可以說,江遠加速走在通往黃泉的路上,禹天成和陳勝龍是功不可沒啊。 禹天成和陳勝龍雖然可恨,他們只是把江遠往黃泉路上引,真正把江遠逼上絕路的,并不是這兩個人,而是他最親愛的父親和姐姐。 1、江遠開跑車撞死人時,禹天成不應該答應禹天成替兒子頂罪,這意味著他要用手中的權力幫禹天成做很多違法亂記的事情。 禹天成如果讓江遠去自首,表現好還可以減刑。就不會被禹天成拿捏住,他還是人人敬重的好領導大清官。 江敏也是,弟弟撞死人父親犯糊涂時,她已經上大學了學的還是法醫怎么可能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呢?沒有去好好勸一番,而是包庇他們。 可以說,江旭東與江敏比,比禹天成、陳勝龍更可恨。正是江旭東和江敏這2個親人的縱容,才會讓江遠在作死的路上越走越遠,以至于無法回頭。 江元被判死刑,給電視機前的父母當頭棒喝——你的溺愛,正在給孩子遞刀。當你用特權為孩子鋪路時,其實是在給他挖掘墳墓。 #以法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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