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法與禮的沖突,實則是法與禮的沖突。
誰去民政局登記時的穿戴,一般都沒有在婚禮上穿著講究,為什么?
這就是婚姻法與禮的沖突。
“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這也說明了婚姻法搶占公民婚姻權的不幸。
后來婚姻法論者又鼓吹集體婚禮、旅行結婚等等,都是意在摧毀婚禮。
婚禮是講究儀式感的,古昔稱周公之禮。主持人非得講笫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等,直到宣告禮成或禮畢,才算完成婚禮。講究的還得有廟見,所謂“不廟見不成婦”。甚至新婦未參加一次祠祭前亡故的,其靈位不能入夫家廟,丈夫也無權為她燒紙。許多人不了解古禮,甚至責備路祭的人,不惜把他們送進班房。
至此,青年法律家已經明白,婚禮實為中國人之大禮。
沈鈞儒律師在六和塔下為3對青年人見證婚姻,法律并不能保證他們男的忠誠、女的忠貞。這也是早期集體婚禮的試驗品或犧牲品。
到現在的HK法例,還是把對女性侵犯叫做非禮。
禮是公序良俗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恒久的生命力和公民習慣基礎,它們應該成為法的部分,或者法律并不能和它們相沖突。
這是從事家事法業務或風化罪辯護等,需要長期深入研究的。
中國法律不但要張揚中國人的權利,還要特別注意張揚中國人的精神、習慣、意識。
杜兆勇律師2025.07.10于京西玄濤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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