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雨敲打著便利店的玻璃,阿哲把最后一瓶熱牛奶塞進林溪手里時,她第三次盯著他手腕上那塊磨掉漆的電子表嘆氣。
“你就不能記得帶傘嗎?”林溪的聲音混著雨聲發悶,“上周約好去看的畫展,你說加班;上個月我生日,你訂的蛋糕放錯了地址。”
阿哲的手指在收銀臺邊緣蹭了蹭,制服口袋里的手機震了震,是車間主任催他去替班的消息。“畫展門票我留著,下次……”
“沒有下次了。”林溪把牛奶放在柜臺上,包裝袋上的水珠洇濕了價簽,“他們說你這種人,連浪漫都學不會,是要判‘不浪漫罪名’的。”
她轉身沖進雨里的樣子,像極了三年前。那天也是下雨,剛下班的阿哲在公交站撿到她,她抱著膝蓋哭,說錢包被偷了。他把身上僅有的五十塊塞給她,自己走了三站地回出租屋,第二天腳腕腫得像饅頭。
后來林溪總說,那時候覺得他眼里有光。可光會暗的,比如她念叨了半年的星空投影儀,他偷偷買了二手貨,結果投影出來的星座歪歪扭扭;比如她想看的跨年煙火,他算錯了時間,拉著她在寒風里等到凌晨一點,只看到零星幾個竄天猴。
“浪漫不是買束玫瑰等在樓下嗎?”有次林溪蜷在沙發里看偶像劇,突然抬頭問他。阿哲正蹲在地上修她那雙磨壞鞋跟的高跟鞋,聞言手頓了頓:“玫瑰三天就謝了,這鞋修好了能再穿半年。”
他沒說的是,車間里的廢木料被他攢了半個月,偷偷打磨成一個鞋架,就藏在床底;沒說的是,她隨口提過喜歡吃巷尾那家餛飩,他每天提前半小時下班去排隊,怕涼了揣在懷里跑回來;更沒說的是,他申請了調去夜班,這樣白天就能打兩份零工,離她想去的那座有海的城市,又近了一點點。
林溪搬走那天,阿哲在整理她留下的東西時,發現一本日記。最后一頁寫著:“他總說等有錢了就怎樣怎樣,可我怕等不到。浪漫是當下的心動,不是以后的承諾啊。”
窗外的雨停了,便利店的收音機突然唱起老歌:“沒有花,這剎那被破壞嗎?無野火都會溫暖嗎?”阿哲盯著那瓶沒被帶走的牛奶,忽然想起林溪說過,她小時候生病,媽媽總會熱一瓶牛奶放在床頭。
三個月后,阿哲收到一個快遞,是林溪寄來的。打開是一張照片,她站在海邊笑,身后是他攢錢買的那款星空投影儀——這次投影的星座很標準。照片背面有行字:“他們說你不懂浪漫,可我現在才發現,你把浪漫掰碎了,藏在日子里呢。”
那天晚上,阿哲第一次曠了夜班。他走到曾經和林溪一起等煙火的路口,買了一支最便宜的熒光棒,在黑夜里揮了又揮。像在給自己的“罪名”辯護,又像在說,我學會了,你看啊。
遠處傳來汽笛聲,他摸出手機,翻到那個爛熟于心的號碼,手指懸了很久,終于發過去一條消息:“海邊的星星,比投影儀里的好看。我攢夠錢了,你……還想看嗎?”
消息發送成功的提示彈出時,街角的路燈亮了,像極了他眼里重新亮起的光。原來有些浪漫,從來都不是罪名,只是來得慢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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